赤政发[2004]052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发展第三产业若干政策的规定》(以下简称“60条”)市政府已于2004年6月15日以赤政发〔2004〕43号转发,现就贯彻执行“60条”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学习,增强贯彻执行“60条”的自觉性 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好“60条”,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60条”作为指导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政策依据,更新观念,加大领导力度,推进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熟悉新政策,把思想统一到“60条”精神上来,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 二、加强宣传,使“60条”深入人心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公示栏”、“宣传窗口”等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60条”。各新闻媒体要全面深入地做好新闻报道工作,把“60条”送到千家万户,配合发表学习贯彻“60条”的典型和体会文章,使“60条”家喻户晓。 三、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确保“60条”落实到位 各旗县区、各部门要打破行业壁垒、部门利益,不折不扣地执行“60条”,市政府及有关部门以前出台的发展第三产业的相关政策,如与“60条”不符的,按照“60条”执行,为发展第三产业拓展广阔的空间,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四、强化督查,建立落实“60条”的保障机制 市、旗县区两级政府要加大对“60条”贯彻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各有关部门要把落实“60条”工作列入重要日程,对贯彻执行得力的地区和部门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落实不到位,甚至设置障碍的地区和部门要给予通报批评乃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赤峰市人民政府 二○○年七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产业 政策 意见 抄 送:市委办公厅、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办公厅,法院、检察院。 各群众团体、新闻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