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市普治办在普法依法治市工作中的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等职能,特制定市普治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依据中央、自治区“四五”普法规划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与有关部门共同起草全市普“四五”规划
二、制定全市年度普治工作计划。
三、承办普治领导小组会议会务工作。提出普治领导小组会议议题,对会议作出的决议和安排,组织实施。
四、协调、指导各地区、市直各部门及企业认真落实 “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五、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探索普治工作方式方法;针对普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普治领导小组汇报,提出改进建议。
六、负责市直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制专题讲座的准备工作。
七、抓好普治依法治理各类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推动全市普治工作健康发展。
八、负责普法教材料的征订工作
九、起草、上报半年、年终及阶段性普治工作总结。
十、负责本级普治档案的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普法依法依法治市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