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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王金祥
副局长:王爱民 费景发
纪检组长:刘明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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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局职能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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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编制审查及审批工作。
(二) 负责全市城乡规划设计行业管理。
(三) 城市规划区的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规划、建设工程规划的审批管理工作,核发"一书两证"(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四) 负责指导各旗县城镇的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工作。
(五) 负责全市乡村规划编制及规划管理工作。
(六) 负责全市城市规划监察工作。
(七) 负责全市规划档案管理工作。
(八) 负责全市规划测绘工作。
(九) 承办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建设厅交办的其它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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