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书 管 理 制 度

1.收文、阅文制度

    ①凡属来文、来函、电报均由秘书拆封并分类登记。
    ②凡机要文件除特殊情况,局领导和办公室主任代收外,其他人不得代为签收、拆封。
    ③凡确定的传阅文件,由秘书付文件传阅单;送办公室主任签批后,按着传阅范围分送有关领导阅批,科室阅办,阅后及时收回归档。
    ④局领导及有关科室及时阅文,凡需收回的文件如数退回,不得积压、丢失。
    ⑤局党组会、局务会记录,年底存档。各科室办理的发文及全局性会议材料,会后一式两份存档。

2.发文制度
    ①局党组发文由党组书记签批,授权科室负责印发。
    ②局党委、群团组织发文由党委书记签批,有关科室负责印发。
    ③行政发文由局长或分管局长签批,授权科室负责印发。
    ④凡与其它单位联合发文,需经联合发文单位领导分别签批后由办公室印发。
    ⑤各类发文要字迹清楚、文面整洁.符合行文规范。

3.文件借阅制度

    借阅者要办理借阅手续,写借阅单。后按时送还,不得毁损、丢失。 凡借阅上三级文件,一律不准复印或带出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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