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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是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直属机构,是管理标准化、计量、质量工作并行使执法监督职能的行政部门。其主要职责是在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的领导下,负责管理赤峰市行政区域内质量技术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下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主要工作职能:
1、质量监督和质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和对质量抽查不合格企业进行整顿;全市质量工作的宏观管理,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经验和科学的质量管理方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有关管理工作。
2、标准化监督管理工作。标准的审查备案管理;组织实施标准和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管理组织机构代码和商品条码的相关工作;办理《食品标签准印证》。
3、计量监督管理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组织量值传递, 依法监督管理计量器具;计量标准考核和计量认证工作;规范和监督商品量的计量行为。
4、锅炉、压力容器(包括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架空索道、厂内机动车辆、游乐设施、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监督管理。
5、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依法查处质量、计量、标准违法行为;负责全市打击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的日常协调工作。受理产品质量和计量申诉。
6、其他依法履行的职能。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职能作用:规范市场
扶优治劣 引导消费
服务企业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新体制,实行自治区以下垂直管理,实现机构、编制、经费、干部、业务管理五统一,将有利于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坚持公正执法、秉公办案,更好地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有利于建立起统一规范、运转有序的质量技术监督体系,全面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有利于提高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有效性,促进赤峰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有利于全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健全全系统内部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加快建立一支政治坚定、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质量技术监督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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