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文化概览




  文化市场 文化市场管理按照“提高业务素质,树立行业新风,调整经营结构,促进发展繁荣,强化规范整顿,坚持依法行政”的工作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内蒙古自治区关于文化市场管理的政策法规,经过治理整顿,规范管理,全市文化市场已逐步走上了健康有序,繁荣发展的轨道。
  
工作范围 
  1、营业性演出、比赛、展览;
  2、营业性娱乐活动;
  3、图书、图片、报刊的发行、销售、出租;
  4、音像制品的发行、销售、出租、放映;
  5、书法、美术等艺术作品的销售、拍卖、营业性装裱;
  6、电影片的发行、营业性放映;
  7、依法允许的文物经营活动;
  8、营业性艺术摄影、摄像;
  9、营业性文化艺术培训;
  10、文化经纪活动;
  11、出版和印刷业;
  1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