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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文物店成立于1974年,是市政府设立的赤峰市唯一一家负责流散文物管理、营销的事业单位。建店以来,投入资金200余万元。收购征集文物二万余件,为省、市两级博物馆提供三级以上文物精品200余件。
◇主要职能◇
依照文物法规通过商业手段收集社会上的流散文物、征集出土文物并使之得到保护;为博物馆和文物科研单位有偿提供藏品和研究资料。
◇机构设置◇
(一) 松山斋文物公司
主要经营工艺瓷器、文房四宝、珠宝首饰、玉器杂项、古代钱币及乾隆六十年以后的旧工艺品。
(二) 业务办公室
负责文物的收购、征集与鉴定,文物的保管、保护、修复与调剂,文物市场管理及上级部署的各项业务工作。
(三) 行政办公室
负责单位的财会、统计、各类报表及安全保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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