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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部
 


◇赤峰市群众艺术馆简介◇

  赤峰市群众艺术馆成立于1975年10月,是隶属于市文化局的科级事业单位。建馆以来,为活跃全市各族群众文化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创作表演的舞蹈、小品、相声等各类文艺作品获得国家、内蒙古自治区级奖150余项。如创作表演的舞蹈《飘香的草原》、小品《贴心人》、相声《老兵新传》获文化部“群星奖”等。

◇主要职能◇

  组织、指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培训各类文艺骨干,开展社会宣传教育。

◇机构设置◇

(一) 辅导部
负责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的组织、辅导、培训、演出和群文艺术人才的发现、培训及推荐。
(二) 美术摄影部
从事美术、摄影的创作、研究以及辅导、教学等工作。
(三) 宣传调研部
从事群众文化理论的宣传、调查及研究。
(四) 魔术教研室
从事魔术艺术的教学、辅导、研究及演出等。
(五) 办公室
负责全馆演出日常事务管理及后勤工作。
(六) 党务办公室
在党支部领导下,负责本馆的政治教育及其他党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