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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部
 


◇赤峰市书画院简介◇

  赤峰市书画院的前身是赤峰市群众艺术馆书画部,1990年由市群艺馆分离出来,成为隶属于市文化局相当科级事业单位。建院以来,先后举办了庆祝香港回归、澳门回归、庆祝建党八十周年及赴日本等大型展览二十多次;书画作品多次入选全国、内蒙古自治区书画展览。

主要职能◇

  繁荣赤峰地区书画艺术、促动对外书画文化艺术交流;对书法、绘画、篆刻进行创作、研究、辅导、收藏等。

◇机构设置◇

(一) 艺术创作研究部
从事书法、绘画、篆刻的创作研究。
(二) 繁荣辅导部
从事书法、绘画、篆刻的教学辅导等。
(三) 办公室
负责本单位的后勤、财务、档案等项工作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