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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成立赤峰艺术创编室、艺术研究所,合署办公;1994年合并到市群艺馆;1998年初正式同市群艺馆分离,成立赤峰市文化艺术创作研究中心。系财政全额拨款的文化艺术事业科研单位。“七五”至“八五”期间,承担了全国艺术科学重点课题“十大集成”的编纂任务;“九五”期间,承担了全国艺术科学重点课题《草原艺术论》的研究与撰写任务。发表、出版科研论文、科研专著、艺术作品累计达200万字。
◇主要职能◇
研究民族民间艺术、草原艺术及进行多学科的文化艺术信息搜集、资源开发、抢救、保护、利用等文化科学艺术研究、艺术创作,推出和举荐优秀艺术作品。
◇机构设置◇
(一) 研究部
从事文化艺术科学的研究。
(二) 创作部
协调、指导、组织各种题材的各类文化艺术作品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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