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武警赤峰市支队认真落实《纲要》,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建设,抓好建设保中心的思想,部队全面建设有了长足的进步。支队先后被国务院、国家民委评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被内蒙古自治区评为"双拥模范单位"。支队党委1996年、2001年分别被武警部队党委评为"先进支队党委";支队继1999年被武警部队评为"基层建设标兵支队"后,2001年又被武警部队树为"基层建设标兵支队",并荣立集体二等功;支队连续7年被总队评为"落实《纲要》先进支队",连续8年无行政责任事故、无执勤事故、无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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