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管理处日常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保障已建电台的正常运行,对工作人员进行知识培训、监督建立机房规章制度、设备年检、收取年度频率占用费、干扰查处、电波监测等工作。随着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国民经济各部门对通信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对通信电路量和各种业务提出了新的要求。这种趋势显然冲击无线通讯,促使无线通讯迅速发展,应用越来越广泛。特别是一些经济发达地区和大城市的无线电台站数量猛增,对频率的需求量迅速增加,使利用的无线电频谱资源越来越难于满足不断增加的需求。站台数量的迅速增加,有限的频率资源日益拥挤,电磁环境污染日趋严重,电台之间互相干扰逐渐增多,使频谱的合理且最佳分配及使用成为一亟待解决的问题。无线电监测就是通过对地面无线电通讯业务、固定业务、移动业务、船舶运输业务、广播业务和安全业务等台站的发射特性进行监测,对无线电台站进行测向、定位,并按国际无线电规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的规定来处理,帮助迅速消除有害干扰,确保各种各样的无线电设备正常运行,为频率指配提供技术依据,使有限的频率资源得到合理的、科学的、经济有效的开发和利用。

  在无线电干扰的处理和排除中,也离不开无线电设备检测工作。除了非法电台和设台位置不合理造成干扰外,大部分干扰的分析与处理都离不开设备监测。电波都是由无线电设备产生的,从这种意义上讲,维护电波秩序,就必须对无线电设备进行管理,这种管理离不开对无线电设备的检测。此外,人们对无线电通信产品的巨大需求,使无线电通信设备大量涌入市场,在企业追求低成本,高产出和利润最大化的原则驱使下,大量伪劣无线电设备的使用,在给我国电磁环境造成污染的同时,也给我国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增加了难度,这就要求在无线电通信市场引入竞争以促进繁荣的同时,有必要行使政府的监督职能,加强无线电设备研制、生产、进口和销售的管理,认真执行无线电设备检测制度,对检测合格的产品发放进口、销售、使用的许可证,限制不合理产品流入市场,让其使用。

  设备管理是无线电管理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对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生产进行管理,是基于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如果产品的频率、频段不符合无线电频率划分表的规定,该产品流入社会后,就可能严重扰乱正常通信秩序。二是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技术指标如果不符合标准,在使用过程中就会造成重大干扰。三是生产的无线电发射设备不合标准,还可能造成使用者、消费者本身的损害。

对市场中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单位经营范围进行核定、对销售的产品进行性能检测和监督检查,是对无线电发射设备销售进行管理的主要内容。

经销单位和所销售产品应遵守和符合以下规定:

1、  销售无线电发射设备的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无线电管理的有关规定。

2、  销售的产品必须领有国家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发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产品上需标明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代码。

3、  销售单位向工商管理部门领取经营该项业务的营业执照前,应征得相关无委办同意。

4、  国家、省、市无委办公室或与各级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对销售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实施监督检查,各销售单位应予配合,不合格的产品不能在市场上销售。

  销售中如需进行实效发射,应按设置无线电台有关规定办理临时设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