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市政府有关畜牧业方面引进资金项目及回收贷款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等。
2、负责我市项目区国际农发贷款与配套资金的回收与管理工作,向市政府及农业部、自治区畜牧业厅负责并报告工作。
3、负责项目区农发贷款回收审计和配套资金回收再使用的监督工作。
4、承担市政府、项目旗各级政府每年两次偿还贷款、催贷及后续建设项目的立项、实施与管理工作。
5、负责指导阿、右、克、翁旗项目办做好项目的巩固、提高及后期监测管理建设工作。
6、负责我市北方草原项目区畜牧业新上项目的引进、申报、管理,畜牧业生产、技术指导、咨询、培训及接待专家工作。
7、负责红山区澳大利亚政府贷款回收及草产品开发项目的管理工作。
8、负责赤峰市草畜产品开发技术服务站的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