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元宝山区平庄城区司法所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成功调处社区居民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赔偿纠纷。
纠纷原因是家住天山路小区的居民孙某称其楼上邻居海某家发生严重漏水事件,致使孙某家新装修的房屋顶栅、扣板、线路、灯具、地板、墙面等出现不同程度的损害,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故孙某找到邻居海某要求其给予赔偿,而海某认为自己刚交工的新房子并未装修入住,而且自己家房屋也被浸泡,应该找开发商、建筑商,赔偿不应该由他承担。
在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后,司法所工作人员针对此事制定了调解方案,并协调开发商、建筑商及当事人到现场查勘漏水和受损情况。通过排查分析确定了侵权责任人,一是造成漏水原因不是人为的,二是该小区属新交工的房子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建筑商应该承担责任,赔偿孙某和海某的损失。三是海某对自己的房屋疏于管理,出现了问题后没有及时处理,也应承担部分责任。针对该情况,调解员以“法”字为先,详细向各方当事人讲解民法典、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摆事实、讲道理,最终促使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一致意见,由海某赔偿部分过错造成的损失700元,开发商、建筑商赔偿5300元损失费,合计6000元。海某因损失不大,放弃对开发商、建筑商索赔主张,并签订调解协议书。至此,一起因房屋漏水引发的赔偿纠纷得到圆满解决,有效避免了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
通过调处矛盾纠纷,平庄城区司法所切实解决了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矛盾,达到实实在在的调解效果,做到了大事不出街道、小事不出社区,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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