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政字〔2007〕008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2004年,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苏木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工作的通知》,全市各地根据《通知》精神,按照加强基层林业队伍建设,实行旗县区林业局对乡镇林工站垂管的工作思路,到2004年12月底,我市苏木乡镇林业站全部实现上划垂直管理,全市建有苏木乡镇林业工作站237处,配备工作人员803人,平均每站3.4人,专业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77%。通过实行以条为主,条块结合,事权统一的管理体制,乡镇苏木林业站综合工作能力有了较大的提高,其职能作用也得到了较好的发挥。尽管经历2005年乡镇苏木机构改革,大多数旗县区基本做到了机构不乱,人员不散,工作不断,经费不减。乡镇苏木机构改革后,我市保留苏木乡镇(办事处)林业工作站120处,工作人员611人,平均每站5.1人,专业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87%,人员整合、调整于2006年初全部完成,已走上了正常的工作轨道。
最近,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了基层林业站的公益性职能、经费来源、机构编制和体制管理等核心问题,阐明了基层林业站在推进林业可持续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对加强基层林业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在新形势下,为加强我市乡镇苏木林业站建设,使其更好地履行职责,为我市林业生态建设服务,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基层林业工作站职责,充分发挥其公益性职能
基层林业工作站作为旗县区林业主管部门派驻苏木乡镇的基层林业管理机构,是全市林业行政执法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林业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的重要依托,依法行使政策宣传、资源管护、林政执法、生产组织、科技推广和社会化服务等职能,同时具有林业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林木病虫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森林资源使用监测以及森林资源管护等公益性职能。基层林业站作为公益性事业单位,要加强对森林资源的培育和保护,科学经营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充分履行好职能。
二、加大对基层林业站的支持力度,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
各旗县区要加强对基层林业站的财政投入,确保将乡镇林业工作站的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足额纳入财政预算。特别是对乡镇林业工作站承担的森林资源管护、林政执法、林业技术推广等公益性职能所需经费,按每1万亩1000元的标准纳入地方财政预算。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基层林业工作站设施建设的投入,配备推广工作所必需的办公设备、交通工具、试验示范及检验检测等仪器设备,建立林业技术推广服务信息网络,有计划地开展林业工作站标准化工程建设,保障和改善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全面增强苏木乡镇林业工作站综合工作能力。
三、加强基层林业站队伍建设,合理确定人员数量
各旗县区要解决好苏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后基层林业站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各地要按照林业生产建设工作量、林业资源拥有量等,合理调配人员,对于管辖区域广,工作量大,林业站人员明显不足的,要采取多种渠道予以补充,以保证基层林业站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规范管理,创新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体制
加强对苏木乡镇林业站建设的领导,建立有利于充分发挥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体系作用的管理体制。对于各旗县区林业局派出到苏木乡镇的林业技术推广人员,在考核、调配、晋升等方面要充分听取所服务区域苏木乡镇政府的意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对乡镇林业站的业务指导,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和考核办法,将林业技术推广人员的工作量和进村入户推广技术的实绩作为主要考核指标,将林农的评价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人员的选拔,要严格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用,逐步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真正把那些工作能力强、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充实到林业队伍中来。
五、加强培训,提高苏木乡镇林业技术推广队伍素质
加强对苏木乡镇林业站人员的知识更新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其服务能力。所有苏木乡镇林业站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按照规范、标准、正规、科学的建设管理要求,不断规范林业生产、业务技术管理、档案管理、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等,实行站务公开,提高苏木乡镇林业站的办事效率、依法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鼓励和支持苏木乡镇林业站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进一步完善基层林业技术推广人员技术职称评定等有关政策,落实相关待遇,吸引优秀人才从事基层林业技术推广工作,不断提高基层林业技术推广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基层林业工作体系的完整性。在此基础上,构建和完善市、县、乡三级林业科技推广体系,促进林业科技推广机构在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森林资源管理、林权制度改革、公益林管护、新农村建设办实事等重点工作中更好地发挥其职能作用,为林业又快又好发展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赤峰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一月十一日
主题词:林业 机构 工作 意见
抄 送:市委办公厅、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