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政字〔2014〕34号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基础教育创新管理2014 - 2017年行动纲要》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赤峰市基础教育创新管理2014 - 2017年行动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3月17日
赤峰市基础教育创新管理2014 - 2017年行动纲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国家、自治区《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 - 2020年)》精神,推进全市教育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协调发展,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行动纲要。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以立德树人为导向,以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主线,以推进课程改革、实施素质教育和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进各级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为目标,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全面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转变教育发展方式,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加快建设教育强市,努力实现由人口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转变。
(二)总体目标
到2017年,各类教育发展水平显著提升;教育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学生全面发展、个性发展的育人模式初步形成;教师自主发展、专业发展的有效机制基本建立;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的能力明显增强;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市教育主要发展指标位居自治区前列,为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打下坚实基础。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教育发展思路,促进各类教育持续健康快速协调发展
1.推进学前教育加快发展
坚持统筹规划、快速发展,模式多元、规范有序的方针,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到2017年,城市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入园率达到97%;农村牧区入园率达到83%,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在园幼儿总数68%以上。新创建自治区级示范性幼儿园5所以上。
完善办园体制机制。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形成学前教育快速健康发展的新机制,加快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启动实施新一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大力发展公办园,提升办园水平,发挥公办园的示范引领作用。探索民办公助、公办民管等办园模式,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园,创优办强。规范管理,整顿办园秩序,关停不达标民办园。
深化学前教育改革,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建立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质量标准和工作机制,提高保教保育水平,从根本上扭转小学化倾向。尝试在中心城区开展早教指导服务试点。
2.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坚持促进公平、均衡发展,示范引领、整体推进的方针,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多维度、全方位缩小教育差距。到2017年,全市80%以上的旗县区基本通过国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教育质量、区域均衡发展主要指标均达到自治区领先水平。
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制定并落实《赤峰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施意见》,把义务教育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实施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巩固中小学校校舍安全达标成果,从根本上改造薄弱学校,建立县域内校长、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尽快使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合理规划校点布局,严格按标准控制学校规模,有效解决城镇学校大班额问题,不设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完善防流控辍工作措施,依法保障公民的基本教育权利。推行学区化管理,实施优质学校引领工程,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构建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的有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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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进普通高中内涵发展
坚持控制规模、内涵发展,分类指导、办出特色的方针,推动普通高中优质、特色、多样发展。到2017年,全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以上,学生综合素质显著提高,高考名校录取率、一二本上线率、万人口升学率跃居自治区前列,建成在区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具有鲜明办学特色和良好办学品质的自治区级以上示范性普通高中5所以上。
科学定位普通高中发展。建设优质精品高中,向高校输送优质生源;建设学科特色高中,向高校输送合格+特长生源;建设普职融通高中,兼顾升学预备教育和职业技能教育。
改革高中管理方式,实施高中带动战略。实行全市高中分级办学、市级统筹管理的体制。落实《赤峰市高中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控制办学规模,提高办学效益。改革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建立科学高效的管理运行机制,实现精细化管理。启动实施特色高中、星级高中创建评选活动。
4.推进职业教育科学发展
坚持区域统筹、科学发展,扶强办优、创建品牌的方针,推动中等职业学校特色、品牌发展。到2017年,具有地区特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取得实质性进展;建设国家级示范校3所,区内外知名学校6所,建成自治区级骨干专业40个,打造在区内外有影响力、高标准、现代化的实习实训基地10个;全市中等职业教育主要发展指标位居自治区前列。
科学定位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建设以就业为导向、为国家培养技能型人才为特色的职业学校和以对口升学为导向、向高等职业学校输送合格生源为特色的职业学校,向企业和社会输送高素质劳动者和高级技能型人才。
统筹规划全市职业教育。制定实施《赤峰市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加强中高职教育办学的衔接。立足全市经济发展需要,重点面向京、津、冀环渤海经济圈和东北工业基地,加大职业学校专业调整和建设力度,实施全市职业教育布局统筹、资源统筹和专业统筹,打造精品专业和品牌学校。
5.推进民族教育优先发展
坚持统筹管理、评督结合,分类指导、分步推进的方针,推动民族教育标准化、优质化发展。到2017年,基本普及蒙古语言文字授课学前教育,实现义务教育阶段民族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高标准普及双语教学一类模式高中阶段教育,全市民族教育发展主要指标位居自治区前列,支撑和保障民族教育发展的各项指标位居自治区领先水平。
实施赤峰市民族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工程。贯彻落实《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完善民族教育办学体系,加大民族教育投入,改善民族学校办学条件,加强民族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民族教育质量。创新民族教育管理,强化市级统筹管理力度,完善办学标准,建立健全各级各类民族教育质量评价体系和督导评估体系,切实提升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按各类民族教育优先顺序指导和推进民族教育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制定实施《赤峰市民族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实施方案》,重视民族文化传承教育,大力推进民族优秀文化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加强民族教育协作交流,提升与兄弟盟市及蒙古语文协作省区的协作交流水平。
6.推进特殊教育提升发展
建立和完善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普通中小学举办特教班和随班就读为主体,以民办特殊教育机构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到2017年,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三类残疾学生接受非义务教育机会进一步扩大;特殊教育发展水平保持自治区领先水平。
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加快建立布局合理,学段衔接,普职融通,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体系,进一步提升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建立健全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增强特殊教育的保障能力。基本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调、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增强特殊教育的推动能力。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全面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扎实做好残疾青少年职业技能教育,稳步实施残疾青少年高中教育,突出抓好普通学校残疾儿童青少年随班就读工作,全面推进全纳教育,使每个残疾儿童青少年都能接受合适的教育。加强残疾儿童青少年励志教育,注重自强不息、自尊自信的培养,增强残疾儿童青少年融入社会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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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推进民办教育规范发展
坚持创新机制、增强活力,规范管理、健康发展的方针,推动民办教育规范、健康发展。到2017年,保障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制度基本完善,形成一批定位准确、管理规范、质量优良、特色鲜明的民办学校。
支持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兴办民办教育。制定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优惠政策,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助学贷款、基金奖励、捐资激励等制度,促进社会力量以独立举办、共同举办等多种形式兴办教育。支持民办学校创新体制机制和育人模式,提高质量,办出特色。适当提高民办学校准入标准,适度控制民办学校数量。
切实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和管理工作。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行为,加强对民办教育的评估和分类定级,优扶劣汰。发挥赤峰市民办教育协会作用,为民办教育健康发展提供优质服务平台。
(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深入推进课程改革
到2017年,课程改革主要目标取得积极进展,课程建设与实施有实质性突破,符合地方特点的多样化人才培养模式初步形成,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不断增强,形成一批在全区乃至全国有影响的、特色鲜明的课程改革典型学校、典型教师,形成具有地方特色的课程改革典型经验和成果。
1.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教育全过程,积极构建中小学有效衔接的、体现时代精神和具有赤峰特色的德育工作体系。积极创建德育工作载体,创新德育工作方式,丰富德育工作内容。深入开展三爱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公民素养教育等一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培养中小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探索行之有效的心理健康教育方式,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乐观、向上、坚毅等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实现德育目标系列化、德育内容层次化、途径方法多样化、管理评价科学化、德育队伍专业化、研究培训一体化、校本德育课程化。
2.稳步推进课程改革
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育人导向,稳步推进课程改革。制定《赤峰市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指导意见》,进一步明确全市课程改革思路、方向和目标,对课程体系、课程实施、课程管理、课程评价进行全面设计。
建立和完善体现国家、地方和学校特色的课程体系,全面落实课程计划。规范学生作息时间,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提高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的质量,完善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改进美育教学,配强师资,配齐设施,提高学生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加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计与实施,提高学生综合素质。认真做好校本课程开发规划,科学设计校本课程,不断提升校本课程的质量与效益。
3.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
实施以教学方式转变带动整体课程改革实施的课程改革推进战略,下大力气突破课堂教学改革瓶颈,加快教与学方式的实质性转变,积极创建自主高效课堂。以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为导向,制定实施《赤峰市关于进一步推进课堂教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导全市中小学校课堂教学扎实有序推进。
制定实施《赤峰市中小学各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培养各学科领军人物。成立赤峰市学科建设专家指导组,设置学科首席教研员,培育学科典型,发挥学科建设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开展课堂教学改革达标课评选活动,力争到2017年,培养出全市具有广泛影响力的100所课改名学校、50名课改名校长、1500名课改名教师。
4.加大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力度
建立市、旗(县区)、学校分层履责、行政、教研、学校分工协作、内容多元、方法多样、全程监管的学业水平测试和质量监测体系。研制全市义务教育各学段、各学科学业质量评价标准和测试办法,对各学科学业质量是否达到课程标准进行检测、诊断、反馈和指导。通过监测,发现与反馈教学问题,深入分析影响教学质量的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当地教学问题的方案。深入实施中小学生成长记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客观真实准确地记录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情况。
5.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研究探索符合地方实际的中小学生减负途径和方法,通过减负倒逼课堂教学改革,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标本兼治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积极开展减负试点,探索小学实行初小高小分校教学,率先实现小学生减负。逐步建立起中小学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举报和问责制度,确保减负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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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校本研修及教学研究指导
创新校本研修制度,尝试建立学习共同体,创新和完善专家引领、自我反思、同伴互助研修机制,逐步形成读书-实践-写作的教育生活方式。指导学校帮助教师做好个人发展规划,引导教师形成专业发展自觉。
创新教研工作模式,建立完善校本-片区-县域-全市四级教研网络体系,创新四级教研网络运行方式,集中优势力量着力破解教学难题,实现同一片区内师资互动、经验交流、成果共享、协同进步。更新现代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充分利用网络平台开展教学研究。以旗县区、全市为单位组建和利用名师网络工作室、名师博客群、学科博客群,优秀教师QQ交流群、赤峰教科研网进行教研即时交流。
7.积极扩大教育开放
积极探索对外教育合作交流途径,建立对外教育合作交流长效机制,加强与发达地区和周边地区沟通联系,开展全方位的合作与交流。引进著名学术机构和一流教育专家学者,开展教学、教研合作。鼓励支持各级各类学校与全国名校开展校际联盟、一对一等形式多样的学习和交流活动。
8.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
以应用为导向,以三通两平台建设为核心,加快推进教育信息化建设。制定实施赤峰市教育信息化三年行动计划。探索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全面深度融合,构建支撑教育教学和教育管理的数字化教育应用体系,以教育信息化推动教育现代化。以农村牧区为重点,实现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全覆盖。
(三)创新队伍建设机制,全面提高教师专业素养
到2017年,全市校长、教师专业化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一批在自治区内外有影响的知名校长、知名教师和知名教育专家,全市教师队伍整体形成分布合理的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名教师(名校长)、教育专家梯次结构。
1.加强科(股)长队伍建设
建成一支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具有教育科学决策水平和业务指导能力的专家型科(股)长队伍。
建立能用人、用能人的干部管理机制,制定实施《赤峰市科(股)长选用和评价办法》。以建设学习型、服务型、效能型、创新型、清正型、和谐型机关为载体,提高科(股)长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定期举办科(股)长教育管理能力建设培训班,定期赴发达地区学习考察或挂职锻炼,定期举办教育讲坛。创新干部培训方式,建立教育系统干部调训制度,搭建人才成长平台。
2.加强校长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热爱教育、德才兼备、具有先进教育思想、具备现代学校管理知识和能力的教育家型校长(园长)队伍。
推进校长职级制试点。拟定《赤峰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实施意见》,积极稳妥组织实施。建立校长任期业绩评价制度;建立全市高中校长年度评价、年度奖励制度;建立校长后备人才遴选和公开选聘制度;建立围绕校长选班子、用干部的制度。探索建立校长职级绩效薪酬制度和特别优秀校长延期退休制度。
制定实施赤峰市校长专业提升行动计划,全面提升校长专业化水平。大力支持教育家办学,营造教育家成长环境。
3.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专业化教师队伍。
加强师德建设。采取综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建立赤峰市教书育人楷模评选制度和事迹报告制度。
提高教师专业水平,完善教师培养培训体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培训模式改革全面提升培训质量的指导意见》,制定实施《赤峰市教师培养培训规划》和《赤峰市班主任(辅导员)队伍建设行动计划》。对教师实行每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建立教师培训经费保障机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创新校本研修制度,引领教师在岗位实践中专业成长。推进县级培训机构、教研机构和电教机构的有效整合,实行研训一体。探索建立小学全科教师培养制度,促进学科教学的综合化。筹建赤峰市教师教育研究培训机构,提高全市教师教育的研究、指导和培训水平。
实施赤峰市教育名师培养计划,促进全市优秀教师群体不断扩大。继续开展赤峰市三名(名学校、名校长、名教师)评选活动,分级分步建立赤峰市名校长工作室和名教师工作室,打造名校长、名教师品牌,形成名师团队,催生更多教育领域拔尖人才。
加强教师管理和考核。建立县管校用义务教育教师管理制度。依据教育部《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小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和《中学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管理评价教师和引导教师主动专业发展。制定实施《赤峰市中小学教师聘任制和分配机制改革指导意见》。以旗县区为单位,建立教师素质发展报告制度。
建立教师动态编制补充机制。将教师动态编制补充情况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中。制定教师资格准入制度,提高准入门槛,严把入口关。逐步建立教师退出机制。根据各地发展需求,增加一定的教师编制和职称比例。
提高教师待遇。依据国家政策,设立农村教师地方生活补贴。设立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地方科研经费,留住优秀人才。建立教师优秀教学成果和突出贡献评选奖励制度。提高班主任岗位津贴,建立优秀班主任、辅导员表彰奖励制度。设立首席教研员、名校长工作室、名师工作室专项科研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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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
建设一支学科齐全、数量充足、有学术高度、能够进行教学示范和专业引领的教研员队伍。
提高教研员专业化水平。制定《赤峰市教研员遴选标准和办法》,规范教研员选拔、录用的程序、标准和办法,完善教研员准入、流动机制,严把入口关。提高教研员待遇,吸引优秀学科带头人进入教研员队伍。制定《赤峰市教研员专业素养和业绩考核标准》,引导教研员自我评价、自主发展、成名成家。建立基层学校、教师评价教研员制度。
建立教研经费保障机制,列入政府预算,确保每年足额拨付到位。
(四)创新教育管理机制,构建赤峰教育管理新模式
到2017年,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取得积极进展,教育督导评估制度和学生质量评价标准、监测体系基本建立,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新步伐,学校办学水平明显提高,优质教育资源总量进一步扩大,具有赤峰特色的教育精神、教育思想、管理文化和管理模式初步形成。
1.建设现代学校制度
加快推进政校分开、管办评分离,构建政府管教育,学校办教育、社会评教育的教育发展新格局。
改变政府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综合运用法规、拨款、规划、标准、政策、信息服务等手段引导和支持学校发展,形成政事分开、责权明确、统筹协调、规范有序的教育管理体制。制定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发展规划、管理办法和标准,引领学校主动发展。克服学校管理行政化倾向,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
完善和改革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管理手段。以学校章程建设为核心,加快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制度体系,推进学校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指导各校制定好学校章程,依法行使学校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的责任。完善普通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实行校务会议等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制度,依法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制定和完善以促进教师更好地教和学生更好地学为核心的课程与教学管理制度。创新学校有效管理运行机制,提高管理执行力。发挥企业参与中等职业学校发展的作用,建立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
2.设立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
推动全市教育综合改革,分期分批建立县域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鼓励条件较好的旗县区在教育观念转变、管理体制机制改革、教育均衡发展、育人模式、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方面先行先试,为全市做好示范引领。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培育区域典型和优势项目,形成品牌文化,带动全市教育形成整体发展优势。
3.改革高中招生考试制度
研究制定赤峰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招生改革方案,按照县域为主,有限流动;自主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实施全市统一报名、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统一录取,统一质量分析制度。进一步完善优质高中招生名额直接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具体办法。
建立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质量监测制度;建立全市初升高考试、高中各学段年度联考、高考质量监测分析报告制度;实行普通高中高考升学率和学生进步率双重评价、双向奖励制度
4.建立现代教育督导制度
健全督导体制机制。充实加强各级教育督导机构,加强专兼职结合的督学队伍建设。全面实行并逐步完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鼓励、培育专门机构和社会中介机构评估监测教育质量,积极推进政府以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教育评价。
建立对旗县区教育发展水平综合督导评估和专项督导评估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并重、监督与指导并重的原则,做好对旗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估;做好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建立安全工作督导检查制度,切实抓好各项安全制度的有效落实。
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办学水平定期督导评估制度。按照统筹协调、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各有侧重的原则,建立市、旗县区两级中小学校督导评估体系。市教育督导机构重点负责对全市高中学校的督导评估,并对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进行为期3-5年一次的督导评估。旗县区教育督导机构主要负责对所属初中学校的督导评估,并在3-5年内对所属小学幼儿园进行一次全面的督导评估。不断修订和完善《赤峰市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建立依法治教规范办学行为长效监管机制。
研发教育督导评估管理信息系统,创新教育督导评估方法,提高督导工作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5.加强学校文化建设
启动学校文化建设工程,推动学校自主、特色发展。制定实施《赤峰市关于加强学校文化建设推动学校特色发展指导意见》,用文化改造学校,办有文化品位的教育。培育学校核心价值观和民主探究精神,建设与此相适应的精神文化、物质文化、制度文化、课程文化和行为文化,提升办学品位,铸造品牌学校。建设学习型学校、机关,努力提升教育工作者自身文化修养和文化自觉。大力倡导全市校长、教师读书行动,制定推进措施和评价方法,培养终身阅读习惯。组建学校文化建设联合体,建设一批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文化精品学校。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
创新教育管理行动,是我市推进教育综合改革与发展的战略性举措,各地务必高度重视、统筹规划、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市教育局负责对全市创新教育管理行动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研究制定配套政策、方案。旗县区要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和措施。对目标任务要层层分解,明确责任分工,明确阶段目标,制定时间表和任务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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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强过程管理,扎实有序推进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行动纲要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跟踪检查和总结完善。要始终明确工作方向和思路,分阶段、分步骤有序推进,保持年度间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鼓励基层积极探索,创造性地实施行动纲要。
(三)加强督导考核,表彰推广典型
将行动纲要实施情况纳入专项督导内容,定期开展督导评估,推动行动纲要的有序实施,对各地工作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和优秀成果,及时进行总结、表彰和推广。
抄送:市委办公厅、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