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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敖汉旗第二轮草原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6-01-15 11:34 来源: 市人民政府

敖汉旗人民政府:

《敖汉旗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定〈敖汉旗第二轮草原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请示》(敖政发〔2025〕5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敖汉旗第二轮草原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全部内容,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工作方案》实施要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依法维护农牧民草原承包权益,严格把握延包原则、坚持农牧民主体地位、规范有序实施、妥善解决矛盾纠纷。

三、要迅速行动,加快推进,按照任务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按时报送任务进展。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形成可推广可借鉴的工作经验和成果。

赤峰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