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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赤政发〔2021〕58号文件失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2-24 09:48 来源: 市人民政府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中区直驻赤有关单位: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四五”期间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赤政发〔2021〕58号)已超过规定执行期限,现宣布失效。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赤峰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