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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宣布赤政发〔2022〕122号文件失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2-27 16:15 来源: 市人民政府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赤峰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优惠政策》(赤政发〔2022〕122号)已超过规定执行期限,现宣布失效。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赤峰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