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
《赤峰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优惠政策》(赤政发〔2022〕122号)已超过规定执行期限,现宣布失效。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赤峰市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