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赤峰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印发实施

发布日期:2025-02-25 16:05 来源:赤峰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0月14日至11月7日,自治区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赤峰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12月22日反馈了《赤峰市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赤峰市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为扎实做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定了《赤峰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经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开。

《整改方案》明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将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全面推进美丽赤峰建设。

《整改方案》提出,通过督察整改,推动污染防治攻坚战向纵深发展,自然生态保护修复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推动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步伐明显加快,绿色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推动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加快补齐,破坏生态、污染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管控,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

《整改方案》对督察报告梳理出的问题,逐一明确了责任单位、监管和验收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形成了整改任务清单,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肩负起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重大政治责任,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深化对资源环境约束的认识,正确处理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切实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格执行《赤峰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层层拧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链条。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加快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环境信访问题整改,切实提高群众满意度。

(二)全力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严格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全面落实林草长制,编制草原保护修复利用规划,严格规范草原林地征占用审核审批,严厉打击各类违法占用草原林地行为。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责任制,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放牧问题。严格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要求,加强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结合实际调整完善治理计划,实现应治尽治。严格落实《赤峰市“四水四定”实施方案》,坚决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城镇节水降损。坚决落实《赤峰市地下水保护条例》,强化取用水审批管理,巩固地下水超采治理成效。全面实施“一线两区”分区管控,扎实开展河湖库“清四乱”回头看暨“清槽行动”,有效恢复河道自然生态功能。

(三)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深化大气污染防治,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推进散煤治理,深化道路、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治理,完成钢铁及65 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全面排查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持续深化水污染防治,加快推进雨污分流改造,规范设置污水处理厂溢流口,加强溢流口铅封管理,切实减少雨污水溢流。扎实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废旧农膜回收率进一步提高。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通过回填回收和资源化利用,逐步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第三方机构专项整治,推动机动车检验领域健康有序发展。

《整改方案》明确了保障措施,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落实工作专项组统筹推进自治区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各地各相关部门成立相应的督察整改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旗县区党委政府、高新区管委会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做好本领域整改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审核把关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按月将问题整改情况报至监管和验收单位,由其汇总后统一报市整改工作专项组办公室;两个及以上监管和验收单位的,由排名第一的单位调度汇总后报送。牵头监管和验收单位要不折不扣落实整改方案要求, 认真对照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强化逐级把关、现场验收,确保整改成果经得起核查检验。深入挖掘、认真总结整改正面典型案例,大力宣传整改成效、经验做法及长效机制建设等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营造浓厚整改氛围。

赤峰市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环保督察整改为抓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美丽内蒙古厚植赤峰绿色。

附件:赤峰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