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公开性、针对性、民主性、实效性,扩大公众对人大工作的有序参与,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向广大人民群众公开征集2015年监督议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提出监督议题应当围绕关系赤峰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可以就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履行法定职责,推动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需要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监督的议题。
二、格式写明监督议题的名称、开展监督的必要性和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等,并注明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以便及时进行联系。
三、提交方式。监督议题可以采取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
四、截止时间。公开征集监督议题工作的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15日。
邮寄地址:赤峰市新城区党政综合楼D座317房间(请在信封上注明“监督议题”)。
邮政编码:024000
电话:8820289
电子邮箱:rdjdyt@163.com
特此公告
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14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