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激发消费活力,赤峰市商务局于9月开展第三期消费券发放活动以及第三期二手车购置补贴发放活动。
据了解,第三期消费券发放活动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消费券分为数码及智能产品类和家电类。其中,数码及智能产品类消费券为满6001元减800元;家电类消费券设置满1000元减100元、满2000元减200元、满5000元减500元三个档次,且不可与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叠加享受。
消费券将于每日10∶00采取滚动方式发放,已领取的消费券3天内有效,未核销的消费券继续参与滚动发放。参与对象可通过云闪付抢券,抢券成功后,消费券即时存入参与对象个人账号。活动金额有限,先到先得,全部资金使用完毕活动结束。
按照规则,每个消费者单日限领取使用同一类别消费券1张,活动期间限领取使用同一面值消费券各3张(单日最多使用同一类别消费券1张)。每笔消费仅限使用1张消费券,消费券不可提现、转赠、售卖或重复使用。发生全额退款时,仅退还实际支付金额,所使用消费券自动失效。消费券须用于实际消费,严禁套取消费券活动资源、参与作弊、开展虚假交易等行为。
第三期二手车购置补贴发放活动同步启动。购车时间为9月1日至9月30日,以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日期为准;落户时间为9月1日至10月15日,以行驶证发证日期为准;申请补贴时间为9月1日10∶00至10月15日24∶00。补贴采取先购后补、审核发放补贴现金方式,执行“各档次共享、总额控制、先到先得、用完为止”的原则。购车人通过云闪付提交申请,市商务部门组织审核通过后,将补贴发放至申请人本人储蓄卡中。
补贴对象为购买乘用汽车二手车(不包含农用车、货车)的个人消费者,按照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价合计金额设置四个档次。其中,购置二手车发票车价合计金额2万元(含)至5万元(不含)的,每辆给予补贴1500元;5万元(含)至10万元(不含)的,每辆给予补贴2500元;10万元(含)至20万元(不含)的,每辆给予补贴4000元;20万元(含)以上的,每辆给予补贴5000元。金额不足的情况下可降档申请,额满为止。
需要注意的是,每位消费者只能申请一次,购车补贴申请人、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以及机动车行驶证所有人须为同一自然人,须确保申请材料完整、真实、清晰,在补贴发放到位前不得更改车牌号或办理车辆更名过户手续。汽车销售企业不得以任何方式变相享受补贴,不得误导、欺骗消费者。对利用不正当手段申请补贴的企业和个人,将取消参与或申请资格,追回已发放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购车人在领取补贴后退货的,按规定先行退回补贴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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