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建议”收悉。您对当前我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移交、管理及使用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提出了具体举措,对优化社区养老服务工作具有重要价值,市民政局将认真研究参考。现答复如下: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是关乎老年人生活质量的民生工程。近年来,面对我市老年人口基数大、老龄化突出、养老需求多元的“三重”挑战,市民政局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十大民生工程”的部署要求,立足扩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围绕优化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是完善制度设计,建立全链条协同机制。针对新建小区政策落实不到位、部门衔接欠佳的问题,今年6月,市民政局联合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使用工作的通知》,对新建居住区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验收、交付使用作出全链条规范。规划阶段,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用地规划条件时同步提出配建要求,民政部门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全程参与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通过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建设阶段,对未配置或配置不达标的不予核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验收阶段,联合验收牵头部门通知民政部门参与联合验收,验收不合格的提出整改意见;交付使用阶段,开发建设单位无偿移交属地民政部门,房屋所有权归民政部门。存在产权纠纷、消防不达标等问题的,民政部门不予接收,整改完善后再行接收。
二是优化规划布局,解决“有却不能用”问题。针对部分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分散、选址不便等问题,《通知》明确要求养老服务设施应设置在老年人口集中、便于活动的地段,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体场所等公共服务设施统筹规划、集中或邻近设置;原则上设置于建筑物一层,设在二层及以上应设置无障碍电梯,不得安排在地下、半地下或夹层内;配建用房不得拆分交付,避免设施分布小而散。按照“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建设目标,全市已建成街道养老服务中心30处、社区养老服务站46处、日间照料中心94处,43个便民服务圈实现养老服务设施有效覆盖。2026年,在红山区、松山区、宁城县等地开工建设10处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
三是分类施策,补齐既有居住区设施短板。针对老旧小区及既有居住区养老用房难寻、覆盖率不足的问题,《通知》明确要求各旗县区通过新建、改建、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养老服务用房,确保达到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并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城市更新等工作统筹推进。
四是创新服务模式,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建成“赤峰养老服务网”“赤峰养老”小程序和“智慧养老服务监管平台”,整合各类养老服务资源,构建全市养老服务设施电子地图,平台上线以来已服务老年人40余万人次。依托自治区“数字民政”系统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基础数据库,累计完成17366条信息采集与核验,全市月探访率保持100%。老年助餐方面,全市已建成老年助餐点293个,年均服务老年人20万人次,累计优惠金额47.76万元。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持续推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落细落实,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严格落实《通知》要求,配合相关部门把好“四同步”各环节关口,确保新建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到位、移交顺畅;二是推动既有居住区养老服务用房补建工作,力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持续提升;三是完善三级养老服务设施网络,优化服务供给,让老年人安享晚年。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赤峰市民政局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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