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150400011563415C/2026-00673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 | 文 号 | 赤政土发〔2026〕15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9-29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400011563415C/2026-00673 |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 |
| 文 号 | 赤政土发〔2026〕15号 |
| 成文日期 | 2026-09-29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来源: 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6-10-09 15:58
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
你旗《关于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使用阿鲁科尔沁旗2021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天山镇项目区节余指标第十五批次建新区建设用地的请示》(阿政发〔2026〕37号)收悉。经依法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将巴拉奇如德苏木通希嘎查集体未利用地0.395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0.3955公顷,作为阿鲁科尔沁旗人民政府使用阿鲁科尔沁旗2021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天山镇项目区节余指标第十五批次建新区建设用地。
二、你旗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使用土地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三、你旗自然资源局要及时在自然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录入报备相关信息。
赤峰市人民政府
2026年9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