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文件

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城县2026年度第四批次村庄建设用地的批复

发布日期: 2026-10-19 11:35 来源: 市人民政府

宁城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宁城县2026年度第四批次村庄建设用地的请示》(宁政发〔2026〕39号)收悉。经依法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宁城县人民政府将忙农镇前三家村集体农用地2.8945公顷(耕地2.0843公顷、林地0.7019公顷、其他农用地0.108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8945公顷,作为宁城县2026年度第四批次村庄建设用地。

二、你县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任务,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耕地质量。

三、你县人民政府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

四、你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使用土地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赤峰市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