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150400011563415C/2024-00136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 | 文 号 | 赤政发〔2024〕2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2-06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400011563415C/2024-00136 |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 |
| 文 号 | 赤政发〔2024〕2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2-06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来源: 市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4-02-26 09:17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为全面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质量强区建设的决策部署,大力落实《质量强区建设纲要》的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全方位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主题,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力完成好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意识,大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为谱写赤峰市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奠定坚实质量基础。
(二)主要目标。到2025年,全市经济发展质效明显提升,产业质量竞争力持续增强,产品、工程、服务质量水平显著提升,品牌建设取得更大进展,质量基础设施更加现代高效,质量治理体系更加完善,质量强市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0.5件 预期性
——制造业质量竞争力指数 82.5 预期性
——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 ≥98% 预期性
——食品抽检问题处置率 100% 预期性
——药品抽检合格率≥97 % 约束性
——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96.5% 约束性
——建筑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 约束性
——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83分 预期性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不低于25%、健康促进旗县区覆盖比例达到2/3、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8.5%、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国民体质监测合格率达到90% 预期性
——培育认定自治区创新型中小企业2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5家、争取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1家 预期性
——培育具有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6-8个,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达到5万件,地理标志数量达到50件 预期性
——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累计达到234个 预期性
——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获奖数量累计达到2个 预期性
——“蒙”字标认证企业数量累计达到10个 预期性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标准化窗口达到2个 预期性
到2035年,质量强市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先进质量文化深入人心,质量和品牌综合实力显著提升。
二、推动经济质量效益型发展
(三)增强质量发展创新动能。鼓励高校、企业及科研院所深化产学研合作,充分发挥中科赤峰产业创新研究院和上海交通大学内蒙古(赤峰)研究院两个区域协同创新平台作用,加快赤峰产业创新研究院建设,积极推进质量领域技术、管理、制度协同创新。强化重点领域科技项目支持,围绕全市8大产业集群、18条产业链,聚焦有色冶金、医药、精细化工、现代农牧业等领域技术和产业升级需求,积极争取自治区级及以上重大科技专项。建立健全市本级科技计划体系和技术转移体系,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种业创新等领域和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等新兴产业探索实施“揭榜挂帅”机制,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推进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区、示范基地、专业化技术研发与中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质量创新成果高效率就地转化。组织开展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促进装备制造业技术创新产业化。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赋能行动,持续推进5G+工业互联网新技术、新场景、新模式向工业生产各领域各环节深度拓展,鼓励企业发展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共享化生产等新模式。发挥专利导航在区域发展、政府投资的重大经济科技项目中的作用,大力推动专利导航在有色金属等传统优势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发展中的应用。(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坚持质量发展绿色导向。加快推动发展方式绿色低碳转型,以创建绿色工厂、开发绿色产品、建设绿色工业园区和构建绿色供应链为牵引,积极推动传统产业绿色低碳改造升级,全面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不断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和清洁生产水平。加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落实国家生态修复标准,进一步摸清我市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及生态产品价值的“家底”;运用资源禀赋理论,摸清我市全空间资源禀赋,进一步开展我市全空间资源空间格局分析、资源数量状况分析、资源质量和稳定性分析、资源结构分析及生物多样性分析,指导优化全空间资源的高效利用与保护格局。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创建绿色商场,促进绿色产品销售和消费。(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局、商务局、林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动质量发展惠民利民。开展“月月3·15—提振消费信心 我们在行动”大型社会公益活动、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商圈)创建工作,推动线下实体店承诺无理由退货。营造文化和旅游良好消费环境,制定实施景区门票减免、景区淡季免费开放、演出门票打折等文化和旅游消费惠民政策措施,继续举办好赤峰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红山文化旅游节和旅游消费季、消费月、数字文化和“周末特惠游赤峰”等活动。拓宽质量救济渠道,推动企业投保产品、工程、服务质量相关保险,落实质量保证金制度,逐步推动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在我市的落实。加大消费宣传教育力度,推动消费争议先行赔付,畅通消费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发布消费提示,推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赤峰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增强产业质量竞争优势
(六)强化产业基础质量支撑。聚焦我市产业基础质量短板,分行业实施产业基础质量提升工程,加强现代装备制造、新型化工、有色金属加工、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产业基础质量攻关。开展材料质量提升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和应用验证,提高材料质量稳定性、一致性、适用性水平。支持企业加强技术创新、标准研制、计量测试、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知识产权、工业数据等产业基础能力建设。开展对标达标质量提升专项行动,以先进标准助推传统产业提质增效和新兴产业高起点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提升产业质量竞争水平。推进工业数字化转型,建设国家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综合型二级节点,推动5G+工业互联网应用普及,推动生产工艺、质量管理、数字智能、网络技术深度融合。开展农牧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进农牧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农牧业生产质量效益。加快培育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鼓励辖区内银行机构积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探索开办新型抵质押业务,提升对制造业、科技创新、特色产业等领域的金融服务水平;系统布局中心城区专业市场群,建设国家物流枢纽,打造区域性商贸物流中心;积极发展对外贸易,建好国家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和国家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试点城市;大力推进全域全季旅游,加快构建“生态+旅游”产业体系,打造核心景点和精品旅游路线,做好大兴安岭、燕山山脉、西辽河流域的旅游文章,促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牧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局、中国人民银行赤峰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赤峰监管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产业集群质量引领力。把产业集群作为工业转型升级的主抓手,支持有色金属冶炼及深加工产业集群、黑色金属冶炼及深加工产业集群、现代煤化工及精细化工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电子信息产业集群加强先进技术应用、质量创新、质量基础设施升级。鼓励重点骨干企业申报认定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支持重点骨干企业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实施产业链提升工程,全面推进各产业链垂直整合、横向集聚,实现“短链”延长、“断链”连通、“细链”增粗、“无链”生有、“弱链”变强,构建质量管理协同、质量资源共享、企业分工协作的质量发展良好生态。(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培育区域质量发展新优势。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充分发挥中心城区三区要素齐备、基础完善的优势,聚力发展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数字信息、精细化工、有色金属精深加工、新兴服务业,全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带动极;大力支持环中心城区四旗县在持续加强生态保护和建设的基础上,利用区位、交通、资源等方面的比较优势,聚力发展机械制造、新材料、农畜产品和资源精深加工产业,开发特色旅游产业,着力打造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切实指导北部五旗县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严格控制产业和项目准入,持续推动传统农牧业转型升级,全力促进矿业经济集约开发,积极实施农畜产品精深加工,有选择地培育旅游、制造等特色产业,在绿色发展中不断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实现在高质量发展中推进高水平保护,在高水平保护中促进高质量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牧局、自然资源局、文化和旅游局、生态环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产品质量提档升级
(十)提高农产品质量水平保安全。加大绿色食品、有机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培育认证力度,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与发展。围绕赤峰谷子、赤峰鸡蛋、赤峰番茄等地方优势特色品种,推进现代农牧业全产业链标准化试点建设。加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强化国家、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广应用,推动监管信息化数字化升级。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推动常规药物残留速测。推进“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严控常规药物残留超标,严打禁限用农兽药使用。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督促辖区内生产主体依法依规规范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强化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有效衔接。推动苏木乡镇网格化管理100%达标,提升基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上市农畜产品质量安全。发挥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作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有效打击农畜产品质量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市农牧局负责)
(十一)提高食品质量水平保安全。全面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鼓励食品生产企业开展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不断提高企业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控能力。巩固和深化“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逐步完善“画面可储存、问题可核实、信息可追溯”的智慧化监管体系,努力构建“企业自律、群众参与、政府监管”的餐饮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新模式。(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高药品质量安全水平。针对药品安全风险情况,以问题为导向,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有效化解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持续加强疫苗、血液制品、注射液等高风险产品和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的监督检查,守住特殊药品安全底线。全面推进环食药情报指挥室与食品药品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与运行,切实提高犯罪线索发掘能力。积极探索大数据背景下的智能化、精准化侦查打击技战法,持续加强农产品食品药品领域犯罪打击力度。(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高农产品食品药品冷链物流运输保障能力。充分利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组织及供销合作社系统冷链物流体系,多方争取资源,升级或新建一批冷链物流项目,有效保障生鲜农畜产品“最先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冷链物流服务。加大冷链运输车辆监管力度,强化冷链运输车辆管理,对按照规定应当安装微型定位装置的冷链运输车辆行程轨迹进行实时跟踪、调度,保障冷链运输服务品质。(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交通运输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扩大优质消费品供给。聚焦全市消费品质量合格率偏低的产品和行业,以石油及制品、汽车及零部件、建筑及装潢材料、家用电器等消费品及“一老一少”用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落实“一企一策”,优化质量技术帮扶,推动企业提升质量标准,提高质量管控能力。鼓励消费品生产企业采用国际国内先进标准,采取标准自我声明或第三方评价等方式履行内外贸消费品同线同标同质要求。推动消费品进出口优进优出,支持出口产品开展跨境电商B2C业务提高品质和附加值。(市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提高工业品质量水平。以更好统筹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重点,通过推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深化质量管理数字化应用、强化企业全过程质量绩效、加强重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激励制造业企业向卓越质量攀升;通过增强中小企业质量品牌意识、提升中小企业质量发展能力、开展质量品牌赋值活动,强化中小企业品牌建设;通过引导企业强化质量设计和中试验证、加强产业技术基础公共中试能力建设、提高质量公共服务效能,提升质量保障能力和水平;通过推动原材料工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推动重点行业质量提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科技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提升建设工程品质
(十六)强化工程质量保障。全面实施工程质量信息公开制度,推动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制和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制度。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强化责任追究追溯,督促建设、施工、监理、勘察和设计五方责任主体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书面承诺制,督促建设单位落实永久性标牌制、质量信息档案等制度。全面完善市、旗县区二级管理体系,强化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完善质量监督检查制度,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和效能。鼓励引入检测、监理等第三方机构辅助开展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建立工程质量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将信用评价结果纳入招标评审范围,加强标后合同履约监管。(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动建筑材料品质提升。大力发展绿色建材,引导相关企业推进实施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确保绿色建筑、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或使用财政资金的建设项目,以及2万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5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建筑项目,釆用获得认证的绿色建材产品,促进我市建材工业转型升级。加强建材质量监管,加大对外墙保温材料、水泥、电线电缆等重点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建立健全缺陷建材产品响应处理、信息共享、部门协同处理和建材质量追溯机制。严格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全市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持续强化公共建筑节能72%标准和居住建筑节能75%标准的执行监督力度,推动建材行业从生产到施工全链条质量提升。开展住宅、公共建筑等重点领域建材专项整治,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发展,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提升建筑质量水平。培育赤峰市工程建造优秀品牌企业,开展“玉龙杯”“草原杯”、水利工程优质奖等工程质量奖评选,组织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和项目积极参与国家级鲁班奖等评选活动。推广先进建造设备和智能建造方式,推动智能建造试点地区试点项目在赤峰市落地。组织施工企业积极参与先进技术和工法申报,组织编制《本土企业建设工程优秀工法汇编》。提升公路工程专业化服务水平,全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100%实行全过程咨询服务;提高工程设计质量,全市重点公路建设项目100%实行双院制审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增加优质服务供给
(十九)提高生产服务专业化水平。结合现代物流服务、信息服务、科技和知识产权服务、金融业服务、商业服务、节能环保服务等,推动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现代物流服务:调整货物运输结构,加快“公转铁、公转水”实施力度;构建以现有公路网为基础的物流运输高密度通道和物流节点;建立干线、支线大宗冷链物流+城市微循环、城乡末端循环无缝对接的冷链物流系统架构;强化旗县区供销社支撑作用,打造公益性的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实施“快递进村”工程。
——信息服务:持续性开展工业和信息化“两化”融合转型诊断,引导更多工业企业对照国标开展自评估、自诊断,遴选优秀企业申报国家“两化”深度融合贯标试点示范,促进企业信息化应用水平提升。
——科技和知识产权服务:深入开展“科技服务中心工作、服务创新主体、服务科研一线”活动,全面落实企业科技特派员服务企业工作,实施“一企一策”精准科技服务;重点支持新材料及生物医药两个领域通过专利预审进入内蒙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优先审查通道,缩短授权周期;围绕赤峰市特色主导产业,开展有色金属铜产业专利导航分析。
——金融业服务:持续加强小微企业信贷供给,推进绿色金融、普惠金融、能源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大对煤炭能源供应、绿色低碳转型的金融支持力度。
——商业服务:鼓励垂直类电商平台发展,促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提升赤峰国家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服务水平;加快培育建设消费中心城市,推进试点步行街改造和业态升级。
——节能环保服务:支持第三方环保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环保咨询、评估、监测等服务,实施国家生态环境导向开发试点;配合自治区推进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
(市科技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赤峰监管分局、生态环境局、中国人民银行赤峰市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进生活服务品质升级。结合餐饮服务、家政物业服务、旅游服务、公共交通服务、健康服务发展,推动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和高品质转变。
——餐饮服务:大力发展大众餐饮,推动饭店、酒店等餐饮服务机构规范发展。
——家政物业服务:创新丰富家政服务,培育优质服务品牌;强化物业规范管理,完善物业服务管理制度体系,加快推进赤峰市物业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成立,支持制定物业服务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推进物业服务标准化。
——旅游服务:推进旅游服务提质升级,深入贯彻《赤峰市文化和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优惠政策》,建立健全市场监管联席制度,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冰雪旅游、红色旅游、自驾旅游等新业态,全面推行智慧智能监管,推动“互联网+监管”模式,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公共交通服务:进一步优化公共交通运营组织管理,大力发展公共交通,调整完善公交线网,科学增加公交班次,满足群众出行需求;计划选择K88、K98、K208三条纯电动空调公交线路命名为敬老线路,线路运营车辆张贴“敬老号”标识,加强适老化交通出行服务水平,提高出行满意度。
——健康服务:建立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和工作机制,科学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全民健康素养,塑造自主自律的健康行为。推动实现旗县区、苏木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健身设施和城市社区“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
(市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提升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围绕城乡居民生活便利化、品质化需要,加强便民服务设施建设,提升文化、卫生、教育等公共设施服务质量。
——公共文化服务:推进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设施标准化建设,拓展公共文化设施服务能力,推动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文化场所由居民的日常文化消费空间向居民和游客共享的文化空间转变;推动有条件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机构因地制宜探索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路径,通过增加旅游宣传项目,实现公共文化机构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共建共享。
——政务服务: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数据汇聚应用,提高电子证照数据汇聚质量,稳步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改造;按照电子证照国家工程标准,加快实施电子证照国家工程标准实现电子证照标准统一,全国互认。
——公共教育服务:实施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工程、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改善基础教育办学条件,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高中教育优质特色多样发展;实施职业教育“双高、双优计划”,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增值赋能。
——医疗卫生、健康养老服务:建立完善医疗服务整体管理、质量控制和安全评价管理体系,推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成为医疗机构日常工作规范;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和响应处置机制,加强以市、旗县区两级疾控中心的实验室检测网络体系建设,强化科技标准支撑和物资质量保障,提升防控传染病跨境传播能力;完善适老化、适儿化、无障碍建设标准体系,加强公共配套设施改造。
(市文化和旅游局、政务服务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住房城乡建设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增强企业质量和品牌发展能力
(二十二)强化质量技术创新应用。贯彻落实研发投入攻坚行动,全力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科技项目经费支持,建立完善我市财政研发投入刚性增长机制。积极布局技术创新中心,围绕有色金属、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领域布局市级技术创新中心,鼓励旗县区围绕各自主导产业、特色产业,积极培育技术创新中心。强化重点实验室体系建设,围绕生物医药、现代农牧业、生态环境、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建设赤峰市重点实验室动态培育库,筛选储备一批自治区级、市级重点实验室后备单位。加大对在建重点实验室的支持和引导,推动市级重点实验室提质升级为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构建重点突出、特色鲜明、梯次衔接的实验室建设体系。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提供委托研发、计量、认证、试验验证等公共服务。加强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按照“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科技领军企业”的梯次培育机制,实施“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认定一批”梯队化清单式精确管理,实行分类施策和靶向服务。(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提升全面质量管理水平。推进全市规模以上企业首席质量官制度全覆盖,引导企业实施以质取胜生产经营战略,开展质量管理数字化升级、质量标杆经验交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标准制定等活动,加强全员质量教育培训,大力推广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生产、能力成熟度模型等现代管理制度,推动全员、全要素、全过程、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体系应用,构建数字化、智能化质量管控模式,推动企业把发展的立足点转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培育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服务等为核心的经济发展新优势。(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化和旅游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打造特色优势品牌。鼓励企业实施质量品牌战略,积极做好“中国质量奖”“鲁班奖”“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赤峰市市长质量奖”等奖项申报企业培育工作,支持企业走好争创“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城市品牌”之路。扎实推进“赤诚峰味”1+N+M体系建设和“蒙”字标认证,鼓励旗县区打造县域区域公用品牌和地方特色品牌,全面提升赤峰特色农畜产品溢价能力。着力做好国家特色文化旅游和生态休闲度假基地建设工作,积极打造“燕山北麓·兴安之南·玉龙故里·多彩草原”文旅品牌新形象,全力优化旅游产业结构,提升旅游产品品质。加强地理标志挖掘、培育、申报、运用和保护等工作,提高地标专用标志的使用效率,把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发展传承好传统品牌和老字号,大力培育具有国际、国内影响力的知名商标品牌。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明晰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的职责权限和管辖范围,健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推动跨区域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协议有效落实,形成保护合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农牧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构建高水平质量基础设施
(二十五)提升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夯实计量基础,完善量传溯源体系,加快推进计量一体化发展。加强重点领域计量标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提供碳排放计量管理体系建设业务咨询和技术指导等工作,促进重点用能单位完善能源计量管理体系,推动企业履行能源计量主体责任。落实各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量值传递责任,积极开展强制检定工作。深入开展对标达标提升活动和企业标准“领跑者”活动,鼓励企业在重点产品和服务领域通过挖掘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标准。开展标准强企、对标帮扶工作,通过打造对标达标标杆示范企业、企业标准“领跑者”,形成引领示范效应。鼓励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制修订,大力发展团体标准,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鼓励社会团体、企业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形成政府颁布标准和市场自主制定标准的二元结构,增加先进标准有效供给。加大对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力度,支持技术能力强、服务信誉好的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创建品牌。(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六)增强质量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行动,构建赤峰市“互联网+质量基础设施”服务生态,实行线上平台+实体服务窗口联动,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检验检测、认证、计量测试、产品研发、标准制(修)订、实验室(仪器)共享等全链条、全方位、全过程服务。持续开展“标准化+”提升活动,充分发挥标准在经济活动和社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作用,组织开展高质量标准体系建设、实施和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进一步传播标准化理念,以标准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以标准促进品牌建设,以标准推动产业提档升级。聚焦企业口岸通关问题处理情况,强化口岸通关服务,指导企业做好技术性贸易壁垒应对工作,积极筹建国家肉类及其制品重点实验室,拓展肉类相关的兽药残留检测,做好肉类进出口技术执法把关服务。(市市场监管局、赤峰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推进质量治理现代化
(二十七)加强质量法治建设。完善质量执法机制,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侵犯知识产权、工程质量违法违规等行为,推动跨行业跨区域监管执法合作,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产品安全、产品责任、质量基础设施等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在全市组织开展质量法治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牧区“五进”宣传活动。依法在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开展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加强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等协作配合,增强公益诉讼的监督力度。落实国家产品和服务质量担保与争议处理相关规定,推动落实质量担保和第三方质量争议处理。(市市场监管局、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强化质量政策制度落实。发挥质量激励机制作用,积极组织重点骨干企业参与中国质量奖、鲁班奖、自治区主席质量奖、赤峰市市长质量奖、全国质量标杆推荐和对标达标标杆示范企业评选表彰活动,推动旗县(区)开展政府奖励激励。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鼓励企业积极投保平行进口车“三包”责任保险,开展汽车“三包”服务承诺试点。组织开展“金融助企百千万”春风行动,帮助企业与金融机构对接,充分运用央行货币政策工具,撬动信贷资源,精准滴灌实体经济重点领域,积极创新面向小微企业的金融产品,积极满足中小微企业质量改进、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等方面的融资需求,不断提升小微企业综合服务能力。开展对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建设质量相关一流本科专业,指导职业学校开展质量专业技术技能培训,加强质量人才培养。(市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教育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赤峰监管分局、中国人民银行赤峰市分行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优化质量监管效能。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安全责任体系,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依法严格监管涉及健康、安全的产品以及商超、餐饮等重点服务领域。完善产品质量、工程质量监督抽查制度,制定实施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建立健全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机制,完善市、旗县(区)两级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开展质量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处置。健全产品召回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召回技术支撑,强化缺陷产品召回管理。加强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假冒伪劣的打击力度。强化网络平台销售商品质量监管,开展“网剑行动”,组织网络定向监测、日常网上巡查工作,净化网络市场环境,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严格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检验管理,持续完善进出口商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快速反应监管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农牧局、赤峰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推动质量社会共治。推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联合、企业主体、行业自律、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质量治理模式。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动员各行业、各地区及广大企业全面加强质量管理,全方位推动质量升级。鼓励龙头企业加强与上下游中小微企业的合作,提高中小企业的管理和技术水平。深入企业开展职工技能素质提升工程,对职工群众进行系统的、专业的、全方位的技能培训,开展线上线下比武练兵活动,开展各级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针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提供经费支持。提高广大职工积极性,提升技能素质,进一步壮大技能人才队伍。举办“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推选国家诚信兴商典型案例。加强绿色健康安全消费宣传,引导消费者参与质量促进、社会监督。组织开展全市“质量月”活动,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集中开展社会化质量宣传,厚植质量文化,提升质量意识,营造浓厚质量氛围。(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商务局,市总工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加强质量交流合作。完善交流传播合作机制,提升合作平台,拓展交流渠道,加快形成“世界看赤峰”“全国看赤峰”文化对外交流传播的特色与优势。加强与世界各国特别是俄罗斯、蒙古、韩国、日本等国家多边交流合作,建成国际人文交流枢纽。参与质量监管执法和消费维权双多边合作,主动作为,第一时间进行退运核查,助力企业分析风险,积极扶持特色农产品恢复稳定出口。(市文化和旅游局、赤峰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保障措施
(三十二)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党对质量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质量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各地区、各部门要将质量强市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将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三十三)狠抓工作落实。完善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机制,发挥市标准化和质量强市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作用,研究部署推进质量提升行动、质量基础设施建设、质量安全监管、质量考核等重点工作,定期调度各有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精心谋划质量提升行动,做到年度有安排,经费有保障,及时总结纲要落实情况。
(三十四)开展考核评价。对实施情况进行督查评估。市市场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统筹协调,将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对旗县区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和质量奖励、示范、督查激励等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十五)加大投入力度。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加大质量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导向、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投入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部门按规定设立质量发展引导资金(基金)。
赤峰市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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