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市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围绕我市“五市五区”建设目标,持续释放消费潜力,激发市场活力,全市消费品市场实现平稳增长。1-4月份,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1亿元,同比增长2.8%,分别较全国(1.9%)、全区(1%)平均水平高0.9个、1.8个百分点。
一、城乡市场协同发展,民生消费支撑稳固
随着城乡商贸流通体系不断完善,市场一体化协同发展成效显现。1-4月份,城镇、乡村消费品零售额分别增长2.7%、3.2%,城乡消费双轮驱动格局持续巩固。其中,基本生活类商品消费平稳增长,消费市场基本盘韧性凸显。1-4月份,全市限额以上粮油食品类零售额增长14.8%,饮料类增长5.2%。部分升级类商品增势良好,全市限额以上中西药品类零售额增长4.1%、家具类增长138.6%。
二、智能化消费引领增长,新业态逐步成长壮大
伴随商品供给日益多元,带动消费向智能化、品质化升级,相关升级类商品增势良好。1-4月份,全市限额以上智能手机零售额增长58.6%,新能源汽车增长9%、可穿戴智能设备增长14.8倍。直播行业持续赋能新业态,带动网络消费发展势头向好。全市限额以上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增长12.7%。
三、餐饮消费复苏提速,服务性消费提质升级
围绕春日消费热点和节假日消费契机,各地区深挖本地特色餐饮美食,重点推出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促消费活动,拓宽服务消费增长新赛道。1-4月份,全市餐费收入增长1.9%,其中限额以上餐费收入增长5.2%,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餐费收入增长94.6%,较上年同期提高50.7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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