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赤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并印发《企业“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方案》,在自治区范围内率先系统建立起“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制。这标志着我市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方面迈出关键一步,为技能人才职业发展搭建起更广阔、更畅通的成长阶梯。
《方案》出台具有明确的政策依据和扎实的实践基础。近年来,我市大力支持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已备案企业33家,年均评价超2000人次,多家企业已具备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评聘资质,积累了丰富经验。《方案》落实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为企业开展“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供了从制度建设到操作落实的全方位解决方案。
在政策支持方面,《方案》系统梳理了12大项及其38小项支持性政策举措,形成清晰的企业技能人才评价“政策工具包”,助力企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对评价质量高、成效显著的企业,将在申报高技能人才项目及争取相关资源时给予优先支持。在评价模式上,《方案》创新引入常规考评、过程考核、业绩评审、直接认定、以赛代评等多种方式,企业可根据职业特点、岗位实际和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灵活选用。同时,《方案》提供了从考前准备、考中组织到考后管理的完整操作流程示范与通用考务模板参考,降低了企业开展认定的技术门槛。
《方案》设定了清晰的发展目标,到“十五五”期末,将在全市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企业中全面推行“新八级工”制度,计划支持不少于100家企业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推动至少10家企业开展特级技师与首席技师评聘工作,力争在“十五五”期间实现年评价企业职工1万人次以上、新增企业技能人才3万人以上、评聘特级技师与首席技师100人以上的规模。通过制度牵引,加快培养造就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等级清晰、素质优良的产业工人队伍,使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更好地满足国家战略与地方发展需求。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强宣传推广与指导服务,推动企业落实“谁用人、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主体责任,确保“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范有序、取得实效,真正让技能人才发展有通道、待遇有提升、事业有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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