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有关会议精神,切实保障2026年元旦、春节期间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赤峰市市场监管局决定自2025年12月15日至2026年3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本次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和底线思维,巩固打击制售假劣肉制品、农村牧区假冒伪劣食品等系列专项整治和食品安全“雷霆行动”工作成果,并通过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压实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筑牢食品安全保障防线,防范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件,建设公平、有序、诚信、健康的市场环境,营造喜庆、祥和、安全、和谐的节日氛围。
市场监管部门将以城乡接合部、农村牧区为重点区域,以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中型食品超市,第三方冷库,学校食堂等集中供餐单位,农村集体聚餐供餐单位、网络供餐、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为重点对象,聚焦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特殊食品,食用农产品等大宗食品和节令食品等重点产品,全链条、全方位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强化食品生产环节源头治理。重点督促生产主体严格落实原材料采购验证、生产加工关键风险控制点以及产品标识标签管理,加强食用植物油原油购进、成品油销售等运输、交付环节查验管控,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生产食品以及生产加工过程中制假售假、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强化食品销售环节流转过程管控。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督促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落实入场查验、快检筛查、常态化快检抽查管理;监督指导食品、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散装食品标签及“三防”、超保质期食品清查处置管理,特殊食品专区(专柜)销售等管理制度。严厉查处经营假冒伪劣、超保质期食品,以及特殊食品混放销售、普通食品虚假宣传保健功能,误导、欺诈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餐饮服务环节加工制作过程管控。一是督促大中型餐饮服务、农村集体聚餐供餐等单位严格落实索证索票、食材贮存、食品加工过程控制、食品留样等食品安全制度落实,切实防范食品未烧熟煮透、生熟不分交叉污染等风险;二是扎实抓好寒假前和开学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全力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三是要加强网络餐饮和“无堂食外卖”食品安全监管,确保线上线下餐饮同标同质;四是要加强“年夜饭”供餐单位监管与安全作业培训,全面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加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监测。组织开展“双节”两会热销食品专项抽检,聚焦酒类、畜禽肉、乳制品、禽蛋等大宗食品以及“元宵”等节令食品和网络销售食品等重点业态,加大抽检力度,及时开展不合格品核查处置,采取有效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依规、从严从快严厉打击食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密切关注食品安全领域舆情,及时稳妥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持续营造食品安全共享、共治良好氛围,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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