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充分发挥专业人才赋能新质生产力发展作用,近日,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印发《赤峰市知识产权人才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立足我市知识产权发展实际,紧扣《赤峰市知识产权人才发展规划》落地落实,旨在整合全市乃至全国知识产权领域智力资源,拓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保护、服务渠道,为地方政策制定、项目评审、维权援助、产业创新提供专业智力保障。
《办法》共六章二十二条,搭建起完整闭环管理体系。一是明确组织架构与库室设置,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作为主管部门统筹人才库建设运维,人才库分设专家、志愿者、技术调查官等子库,专家和志愿者面向全国征集,技术调查官按国家统一规定管理,可按需动态调整子库设置。二是清晰界定入库人才权责,细化专家、志愿者参与政策起草、项目评审、侵权研判、普法宣传等工作范围,明确独立履职、保密回避、信息报备等法定义务,保障人才履职规范有序。三是规范出入库全流程,实行公开征集与定向邀请相结合入库模式,严格设置年龄、从业资质、专业背景等准入门槛,经申报、审核、公示、公告程序入库;建立动态清退机制,对存在失信、泄密、徇私舞弊等行为人员及时出库,每年开展资格复核与履职评价,优秀志愿者可择优转入专家库。四是细化人才使用规则,明确随机抽取、择优选取两种专家选用方式,规范使用申请、抽取、联络全流程,兼顾政策研讨、项目验收、纠纷研判等不同工作场景需求,同时明确劳务报酬、履职评价、评优表彰相关机制。五是压实全链条监督责任,严格人才信息档案保密管理,厘清管理工作人员与入库人才各自法律责任,防范履职风险。
《办法》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我市知识产权人才管理迈入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的新阶段。下一步,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以《办法》为遵循,加大辖区知识产权人才挖掘培育力度,用好人才库智力资源,精准对接企业、科研机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以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助推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为全市产业转型升级、新质生产力培育和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注入持久人才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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