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推进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工作,赤峰市自然资源局紧扣自治区部署要求,聚焦治理难度大、资金缺口突出、现状植被易被破坏等问题,统筹谋划、靶向施策,扎实推进全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图斑治理。
围绕治理任务落实,自然资源局坚持系统思维、协同联动,从以下四个方面集中发力:一是联合各旗县区政府主动作为,利用专项财政资金,结合本地废弃矿山分布现状与损毁程度,逐图斑制定差异化治理方案,分类施策、精准推进修复工作。二是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通过矿山地质环境修复治理项目系统推进废弃矿山治理,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管,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高效,切实提升生态修复成效。三是强化部门联动协作,自然资源部门牵头,联合生态环境、林草、水利等相关单位,严格落实验收标准,逐图斑开展现场核查,确保治理成果可核查、可追溯。四是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将治理区纳入日常巡查范围,通过卫星遥感、无人机巡查与地面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已治理区域实施动态监管,定期评估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关键指标,防止问题反弹、新增破坏,确保治理成效持久稳固。
通过上述举措,全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全部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任务,图斑需工程治理总面积11.24平方公里,修复率100%。
下一步,赤峰市自然资源局将持续巩固治理成效,健全常态化管护机制,强化动态监测与后期管护,确保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成果长期稳定发挥效益,为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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