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阿鲁科尔沁旗立足生态保护实际,以林草长制为核心抓手,扎实推进森林草原资源保护、治理等各项工作,奋力书写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共赢的时代答卷。
阿鲁科尔沁旗坚持以制度建设为根基,全面构建权责明晰的管护体系。全旗共有468名林草长,搭建起全域覆盖、责任到人的森林草原资源管护网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范995名生态护林员与76名草管员的巡护职责,以常态化、精细化巡查织密生态“防护网”,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同时,进一步创新管护模式、提升管护效能,着力推行“两单一函”巡查机制,通过巡查前明确责任、巡查后督办问效的闭环管理,大幅提升巡查工作质效。全旗16个苏木乡镇(街道)均规范设立林草长办公室,定期组织生态护林员、草管员、防火员开展专题培训,内容涵盖火情早期识别、野生动植物保护、政策法规解读等关键知识,全方位提升基层管护队伍专业能力与履职水平。
聚焦常态管护,严格执行林木采伐及林地、草原使用审批制度,规范现场核查与公示流程,确保各项审批工作依法合规。针对卫星遥感监测问题图斑,逐一核查、限期销号,实现整改完成率100%。联合综合行政执法、公安等部门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和草原、盗伐林木等违法行为,全力维护资源管理秩序。在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中,创新建立“林长+警长+护林员和草管员+防火员”联防机制,将各方力量纳入“线上智能监控+线下网格巡护”防控体系,通过数字化平台实时监管履职情况,确保“三员”上线巡护率稳定在95%以上,筑牢全旗森林草原防火安全防线。
与此同时,阿鲁科尔沁旗积极运用“林长+数字”智慧平台,整合巡护记录、问题整改、案件查处等各类信息,实现各级林草长与管护人员履职情况“一屏统览、动态管理”。持续深化“林草长+协同”机制,严格落实林草长会议与部门协作制度,推动旗、乡、村三级林草长履职尽责,扎实开展巡草护林工作,把全面推行林草长制落到实处。
下一步,阿鲁科尔沁旗将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管护举措、拓展生态价值转化渠道,让林草长制在守护生态安全、推动绿色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中发挥更大效能,筑牢森林草原绿色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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