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核查集中供养人员底数,严把救助对象关口。通过调取民政局特困人员台账、集中供养审批档案,结合现场实地清点核对,核实养老机构实际集中供养特困人员数量、身份资格、供养认定程序。重点核查特困人员动态管理是否到位,死亡、迁出、不再符合供养条件人员是否及时清理核销,是否存在虚假在册、重复享受、违规纳入集中供养等问题,确保救助对象真实准确,从源头杜绝资金违规发放隐患。
二是紧盯专项资金全链条,严查资金使用规范。围绕特困人员救助社会专项资金拨付到位、日常支出、账务核算开展全流程审计。逐笔核对专项资金拨付凭证、财务账簿、支出明细,重点审查特困人员生活费、照料护理费、伙食补助等专项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核查资金是否足额保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有无挤占挪用、截留滞留、虚列支出、超范围列支救助资金等违规情形,精准摸清专项资金使用现状,厘清资金支出脉络。
三是延伸机构用工核查,规范运营费用列支。结合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账务,延伸核查院内岗位人员管理情况。重点核查养老院院长日常履职、内部管理制度执行;核查护理员、后厨厨师劳务派遣协议签订、人员在岗、劳务费用结算发放情况,审核劳务派遣用工程序是否合规、费用是否真实合理,排查是否存在借劳务支出虚增成本、违规列支套取社会救助专项资金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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