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标准化条例》第十六条“地方标准起草单位应将地方标准草案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以及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消费者和教育、科研机构等方面征求意见,并在自治区人民政府或者盟行政公署、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三十日”的规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普通笤帚生产技术规程》等9项地方标准(征求意见稿)于2024年6月13日至7月13日在赤峰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公示期结束,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刘立红
联系电话:0476-5970866
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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