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牵头起草了《赤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相关立法程序,于2024年9月14日至10月13日在赤峰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公示期结束,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和建议。
现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0476-8088086
赤峰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10月14日

为进一步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安排,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牵头起草了《赤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相关立法程序,于2024年9月14日至10月13日在赤峰市人民政府官网上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公示期结束,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和建议。
现予以公告。
联系电话:0476-8088086
赤峰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