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受赤峰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是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是完成市第八次党代会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也是市八届人大常委会履职开局之年。
一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内蒙古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紧跟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紧贴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呼声期盼,紧扣建设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的法律需求,牢记使命担当,依法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年来,共召开常委会会议6次、主任会议14次;新制定地方性法规1件、修改4件、废止17件;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15项,督办落实审议意见11项,开展调研15次、视察3次、执法检查1次、专题询问1次;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6人次,免职27人次,实现了本届人大工作的良好开局。
一、 高举旗帜、坚定方向,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统揽和指导人大工作。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指示作为必修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指导、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党的二十大召开以后,常委会及时开展学习研讨,同步跟进贯彻落实,切实把会议精神转化为履职实践。
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始终坚持“两个确立”,心系“国之大者”,胸怀“两个大局”,自觉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人大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市委领导下依法履职,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有效执行。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就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等向市委请示报告12次。积极服务中心大局,坚决有力贯彻市委工作部署,所交办的重点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招商引资、疫情防控、乡村振兴、信访维稳等重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取得良好成绩。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中央、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召开后,市人大常委会对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和自身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协助市委召开人大工作会议,市委印发了《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重点任务分工台账》,对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常委会专题研究,细化措施,认真落实市委分工台账提出的工作责任,成立由常委会副主任带队的6个调研组,深入12个旗县区开展调研,对16个市直相关部门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情况进行2次集中调度,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细。
二、 立行并举、质效并重,纵深推进法治赤峰建设
提高立法质量。召开全市立法工作会议,进一步推动立法规划和计划的实施,提高立法质量效率。出台《赤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突出补充细化的立法定位和功能,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供了法治保障。对电动车管理、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赤峰小米保护等立法项目进行立法调研,使立法前期工作更具前瞻性、可行性和操作性。征集小切口立法建议项目35项,编制小切口立法专项计划。充分发挥智库作用,组织立法咨询顾问对重点问题进行论证。对燃放烟花爆竹、城区养犬相关立法项目建议进行研究论证,保证立法工作不断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人民群众新期待。充分发挥12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在法规立项、起草、审议、修改等各环节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使立法工作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通过的法规进行积极宣传,增强立法的实效性。
促进司法公正。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审判工作和检察工作的监督。组织代表对市中级人民法院涉企诉讼、一站式法律服务及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进行了视察,推动法院不断提升新时代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水平,推动检察机关加快未成年人检察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的报告》,推动司法理念更新,提升办案质效。跟踪监督《关于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办理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维护法治统一。提高审议修改质量,坚持稳慎原则,提前介入,对《赤峰市禁牧休牧和草畜平衡条例》《赤峰市地下水保护条例》等4件地方性法规进行打包修改。认真开展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涉及民族工作、计划生育、城镇建设动迁安置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完善审查工作流程,明确报备工作职责,全年共审查市政府和旗县区人大常委会报送的规范性文件13件,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紧扣中心、突出重点,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着力推动经济稳步发展。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2021年市本级决算、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对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情况,2020年以来财政资金保障基层“三保”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听取和审议赤峰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跟踪监督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规范国有资产运作,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着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巩固提升治理成果,推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以高水平规划引领绿色集约发展。承办2022年绿色赤峰行动,汇聚多方合力,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对全市绿色矿山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市人民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一法一办法”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推动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及时解决,着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着力推动民生服务保障。围绕群众关注的交通、医疗、教育、就业、食品安全等民生热点问题,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双减”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等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专题视察。推动政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上持续发力,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
着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对《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并开展了专题询问,以法治护航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对保护传承优秀民族文化、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并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专项报告,推动各民族优秀文化传承保护和创新交融,着力建设共有精神家园。跟踪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执行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依法规范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四、依法依规、民主决策,有效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
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坚持党委决策与人大决定有机统一,围绕全市工作大局,及时对事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作出关于批准2021年市本级决算、批准2022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和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等决议决定,及时把市委关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决策转变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意志,转化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愿。
严谨规范人事任免。围绕贯彻落实监察法、监督法以及地方组织法,结合我市实际,修订了《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细化内容,完善流程,使任免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一年来,共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76人次,批准任命12人次,接受辞职7人次,免职27人次。组织新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宪法宣誓,维护宪法权威。
五、强化服务、激发活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提高代表建议质量。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的目标要求,召开代表建议交办会议,通过加强协调、重点督办、联合督办,加大议案建议办理力度。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推动建议办理由答复满意向结果满意转变。市八届一次人代会期间代表提出的2件议案和271件建议,均已按期办复,议案和建议的办结率和满意率都有所提高,做到了代表呼声有回应、群众期盼有着落。
优化代表服务保障。加强代表初任培训,连续举办3期代表初任履职培训班,实现新任代表履职培训全覆盖。制定了履职补贴发放办法,给无固定工资收入的代表发放履职补贴,激发代表履职热情。深入旗县区调研督导,进一步加强代表家站建设,全市新增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270余个,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重要保障。扎实开展“双联系”工作,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通过召开代表座谈会、深入代表所在地区、单位走访等形式,联系市级人大代表409名,覆盖率达到100%。制定出台《关于做好市人大代表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工作的意见》,更加紧密、经常性地联系人民群众。
加强代表履职监督。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为开展代表工作提供指导。修订完善了《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履职评价办法(试行)》,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量化打分和评价。建立不称职代表退出机制,制定出台了《赤峰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退出办法(试行)》,规范代表履职行为、明确代表履职要求,规范代表劝辞、罢免程序,保证人大工作权威。
合力落实民生实事。组织县乡街道两级人大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推动票决制工作有序开展。一年来,旗县区共票决县级项目100个,投资总额约20.15亿元;苏木乡镇街道共票决乡级项目548个,投资总额约16.02亿元,推动各级人大和政府共同发力,一批群众所需、所盼、所忧的事项得到落实。
六、守正创新、固本强基,持续推进“四个机关”建设
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以加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作为依法履职先导,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等内容开展专题讲座,引领常委会组成人员、各级人大常委会机关干部善于从政治上认识问题、推动工作,常委会班子成员带头深入基层宣讲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全市各级人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强化工作作风锤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常委会党组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聚焦解决自治区党委提出“三多、三少、三慢”问题,着力加强改进作风建设,推动工作提速提效,促进干部担当作为。通过逐级签订责任书,集体廉政谈话等方式,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支持和保障派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推动常委会政治生态风清气正、精神面貌健康向上。
强化机关效能建设。深化工作统筹协调,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整体协同、高效运转的工作机制,机关服务保障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遴选年轻干部,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举办3期干部能力素质提升班,进一步提高工作能力。加强乡村振兴帮扶、疫情防控、社区共建工作,细化落实举措,贡献人大力量。建好用好“一网一微一平台”等载体,及时总结基层人大工作的生动实践,讲好人大故事、传递人大声音。
强化工作协同联动。主动对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做好立法工作、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服务保障,自觉接受监督指导。深化与兄弟盟市人大沟通交流,加强与基层人大互动,持续凝聚全市人大工作合力。强化与市“一府一委两院”的工作衔接,推动各项工作高效协同、同向发力。
过去的一年,面对反复无常的疫情,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上下一盘棋,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全力筑牢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常委会班子成员服从市委统一安排,闻令而动、下沉一线、靠前指挥,确保各项防疫举措落实到位。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立足岗位、主动作为,广泛参与联防联控,带头推动复工复产,积极踊跃捐款捐物,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人大代表的初心使命、家国情怀和先进本色。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常委会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结果,是市委坚强有力领导的结果,凝结着全体代表、各位组成人员的智慧力量和辛勤汗水,得到了“一府一委两院”、各旗县区人大、社会各方面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一并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常委会工作中还存在许多短板弱项。主要有:知识储备和专业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兴领域立法监督需要;对法规立项、起草、审议等环节的把关还需更加到位;人大监督精度和刚性有待增强,方式方法还要完善;代表家站活动制度化还有不少差距,代表履职档案还需健全;常委会机关制度建设、干部教育培训还需加大力度,信息化数字化建设还不能完全适应履职需要;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改进。
2023年主要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局之年,也是全市上下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的关键之年。常委会的工作总体要求是:在市委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紧扣市第八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以“四个机关”建设为统领,高效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更好地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赤峰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是在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中彰显政治担当。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向市委请示报告,确保人大工作始终在党的领导下进行。充分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把人大工作放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任务中考虑、谋划和推进,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把支持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落到实处。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精准聚焦自治区赋予赤峰的“五个发展定位”,深刻领会和把握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在推动“六个赤峰”建设中体现人大担当作为。
二是在深度参与社会治理中加强法治建设。法治是社会治理的最优模式,常委会将着眼“立法”“用法”助推依法治理。充分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做好《赤峰小米保护条例》《赤峰市电动车管理条例》《赤峰市清明祭祀防火规定》草案审议工作;将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长城保护等项目列入立法调研计划,纵深推进小切口、精细化立法。加强法律实施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内蒙古自治区矿产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乌兰牧骑条例》和《赤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执法检查。强化对法检“两院”的工作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诉源治理情况、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市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情况报告审议意见处理情况。进一步推动全民守法,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普法中期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做好“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有效推进法治赤峰建设。
三是在全力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强化监督职能。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找准结合点、发力点,积极开展监督工作。要紧盯经济高质量发展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审计工作报告、上半年计划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审查批准2022年市本级决算、2023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对2022年度赤峰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尤其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对赤峰市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处理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助企纾困稳经济增长工作情况的报告。要紧盯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承办2023年绿色赤峰行动。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情况的报告。要紧盯社会民生事业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全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全民健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全市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报告并开展专题询问。分别对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双减”、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作情况、保护传承优秀民族文化推进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要紧盯城乡协调发展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助力乡村振兴发展、全市文化和旅游融合推动高质量发展、全市农作物种子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跟踪监督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畜牧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报告、关于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对赤峰林草业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落实情况开展调研。
四是在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发挥代表作用。深化“双联系”工作,加强同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完善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重要活动制度。推进代表之家建设规范化、活动常态化,指导旗县区、苏木乡镇人大加强人大代表之家建设、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代表之家作用,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推动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创新代表履职培训形式,切实提高代表的综合素质和履职本领,努力使更多的人大代表成长为企业家、创业标兵和农村牧区致富带头人,成为守护一方平安、维护一方稳定的中坚力量。继续深入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旗县区和苏木乡镇街道分层次全面开展,推动全市票决制工作成效迈上新台阶。
五是在持续加强“四个机关”建设中提升履职能力。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一体推进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营造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敢于担当作为的浓厚氛围。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指导,密切与旗县区人大联系,加强协同联动,形成整体合力。按照建设“四个机关”的要求,健全制度机制,改进工作作风,推动信息化建设,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各位代表!
回首过去,我们秉承初心、砥砺奋进,展望未来,我们充满信心、笃定前行!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凝心聚力,担当实干,依法履职,为民尽责,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助推“六个赤峰”建设,为全面建设现代化赤峰而团结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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