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持续推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继续建设好模范自治区,红山区通过“全域创建、全链发力、全民参与、全面交融”的扎实行动,成功被命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相关创建经验被国家民委刊发并推广。
一是全域创建,体系闭环织就团结新篇。构建“五大体系”为基、“八项工程”为翼的民族工作“四梁八柱”,精细化分解责任举措46项,实行清单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同时,打造特色示范点位40个、精品示范点位21个,体验路线5条,构建起“观有亮点、学有样板、践有路径”的示范矩阵。
二是全链发力,雅韵浸润共筑精神家园。通过研究、宣传、阐释增强文化认同,依托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深入开展红山文化与中华民族共同体理论研究。组织“红石榴进校园”“争做小小石榴籽”等活动,征集评选民族团结主题作品1万多件。同时,举办红山音乐节、非遗文化节等特色活动184场。
三是全民参与,发展共富夯实民生基础。秉持“以发展促团结、以团结惠民生”的理念,实施教育医疗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新改扩建学校、幼儿园22所,新增学位6300个,组建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使各族群众享受到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建成智慧养老指挥平台20处,镇街养老服务站点75个,推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城乡低保的政策关怀落到实处。
四是全面交融,三项计划绘就共融画卷。将“三项计划”深度融入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建设,培育互嵌发展试点和特色社区7个,其中铁南街道文联路社区“石榴联心·同发展”项目入选国家民委试点并结项。同步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全面放开中心城区落户,取消灵活就业人员医保户籍限制,推动就业、社保、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均等化,确保各族群众“进得来、留得住、融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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