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高等院校,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现将《赤峰市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4月3日
(本文有删减)
赤峰市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自治区党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暨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稳步推进赤峰市高质量充分就业工作步入新阶段、再上新台阶,结合赤峰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就业领域综合改革的意见》(内政发〔2024〕35号)为引领,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就业促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发〔2025〕7号)为指南,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不断促进就业工作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围绕赤峰市主导产业发展的用工需求和重点群体的岗位需求,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健全服务体系,强化产业带动就业,突出抓好青年就业,推进产业和就业互促联动,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就业促进工作体系,加快形成全社会关注就业、支持就业、促进就业的工作局面。2025年实现全市城镇新增就业保持1.8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不超过5.5%。
二、重点任务
(一)提高产业发展的就业带动能力
1.强化经济发展的就业优先导向。各级党委、政府在制定重大政策、实施重大生产力布局和谋划重大项目时,应优先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和企业,深入挖掘就业岗位,推动招商引资和产业落地与促进本地就业紧密结合,确保经济发展与就业增长协同推进。加大重大项目谋划推进力度,推动重大项目创造更多就业机会。行业主管部门要将人才和劳务供给纳入要素保障范围,提前对接企业用工需求,提高本地用工比例,及时分类归集重点产业和企业用工需求并推送至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并做好用工服务的全程跟踪保障工作。
2.强化农牧业产业带动就业。重点培育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牧民合作社、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力争2025年全市龙头企业数量达到200家,带动就业3000人以上。重点扶持50个中小型家庭农牧场和15家中小型合作社,新认证800个家庭农牧场,推动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规范化、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综合服务中心建设,2025年建成5个综合服务中心(含为农服务乡级“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组织),为经营主体提供政策咨询、技术指导、市场对接等全方位服务。通过完善产业联结和利益联结机制,全年带动普通农户1万户,实现共同增收致富。大力推进设施农业建设,扩大设施农业规模,提升农业生产效率,2025年全市新建设施农业2000亩,带动就业2000人以上。
3.提升制造业吸纳就业能力。赤峰高新区、各旗县区工业园区要围绕全市五个千亿级产业链条和新能源、新材料两大产业布局,加快打造特色产业集群,吸引上下游企业集聚,扩大就业岗位供给。到2025年底,全市园区计划新增入驻企业10家以上,带动就业1000人以上。因地制宜发展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支持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产业项目落地。健全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企业梯度培养体系,推动企业提质增效,扩大就业容量。全年力争新增规模以上及工业重点企业就业500人以上。
4.拓展服务业就业空间。大力发展现代物流、邮政快递、科技信息等生产性服务业,扩大就业岗位供给,2025年新增快递外卖、交通物流等岗位就业人员1000人以上。支持新业态发展,积极培育直播电商、网络货运、在线教育、数字文化等新业态,2025年实现新业态领域新增就业1000人以上。着力扩展家政服务业就业空间,打造京东家政(赤峰)就业基地,2025年通过家政服务业带动就业1万人以上。扩大生活性服务业就业容量,着力发展餐饮住宿、休闲娱乐、养老托育等生活性服务业,2025年实现生活性服务业就业3000人以上。加快推动文化、体育、农业、商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支持相关服务业企业开展连锁经营、品牌建设,打造特色就业增长点,2025年实现文旅体服务业就业2000人以上。
(二)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
5.强化职业教育与就业联动。在职业院校中重点建设一批与我市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对接的特色专业,推动职业院校与企业在人才培养、课程开发、实习实训、技术研发等方面深度合作。鼓励企业全过程参与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开展订单式培养、新型学徒制培训,全年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2000人次以上。建立职业院校专业预警和退出机制,对就业质量不高、与产业需求脱节的专业,及时进行调整或停办。
6.支持企业培养技工人才。深入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全市技工院校工学一体化专业占比提高到50%以上。围绕绒毛、冶金等领域,建设1家以上企业技能培训中心,允许企业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建立技工学校、职业学校,参照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生均经费等相关经费标准和支持政策给予适当补助。对企业组织开展的职工岗前培训、新型学徒制培训和技师、高级技师培训,可以将培训补贴资金直接补贴至企业。
7.培育赤峰特色培训品牌。培育“特色产业+特色劳务”双品牌,利用2年时间打造3个“职业技能培训+劳务”品牌。结合市场需求,重点培育一老一小、物流快递、手工艺品制作、电子商务等5个领域职业技能培训品牌,每年开展特色职业技能培训1000人次以上。
8.建立蒙东地区技工教育联盟。依托内蒙古民族工业技师学院、内蒙古自治区民族交通技师学院等院校,广泛吸纳内蒙古东部地区以及东三省优质技工院校,联合建设具有区域性辐射优势的蒙东技工院校联盟,共同组织开发机械装备、公路施工与养护等精品课程,开展师资培训活动,交流教学经验,提高教学水平,实现共享资源、共同发展。
9.强化行业部门技能培训。深入推进妇女技能提升,全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开展城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牧区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全年培训1000人次以上。开展京蒙协作、技能提升、实用技术等专项培训,全年培训脱贫劳动力3000人次以上。全年开展电子商务、新兴领域、返乡就业创业等青年群体技能培训500人次以上。全年开展退役军人专项培训800人次以上。将银发经济、数字经济等领域急需紧缺职业纳入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开展各类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1.2万人次以上。
(三)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10.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通过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三支一扶”和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人员招募、“西部计划”、特岗教师、绿色通道人才引进、“文明红山·青春赤峰”校园专项引才、国有企业招聘、中小企业人才储备等方式,全年实现政策性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4500人。深入开展大学生“扬帆计划”、“青年见习计划”等活动,年内组织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实习、实训、见习1500人以上。结合产业带动,引导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到企业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多渠道就业2.5万人以上。
11.完善留住青年人政策举措。深入实施“十万青年留赤”行动,从优化人才培养供给、强化就业创业指导、健全求职体系、加强困难援助、完善政策支持等方面形成合力,利用3年时间实现10万青年人返赤留赤。制订《赤峰市推进人才强市的若干措施》配套实施办法,落实人才待遇,为青年人才留赤提供保障。持续开展“活力赤峰”创业创意活动,为有留赤创业意愿的项目对接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常态化推进“访企问需”、“直播带岗”、“入企探岗”等活动,建立4家“高校毕业生留赤服务站”,推进招聘活动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
12.促进农牧民工就近就地就业。组建农牧民施工队、劳务合作社等,引导农牧民积极参与防沙治沙、交通水利、市政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全年吸纳农牧民就业6000人以上。组织农牧民参与土地平整、土石方砌筑、管道沟开挖等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全年吸纳农牧民就业4000人以上。落实乡村振兴就业帮扶政策及交通补助、培育乡村工匠等措施,帮扶脱贫人口务工就业5.24万人以上。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中的以工代赈项目,优先带动当地群众务工就业。
13.开展困难群体精准帮扶。推动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精准服务向街道、社区下沉,摸清就业、培训等需求,“一对一”落实服务措施。将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常住人口纳入就业服务范围。就业援助兜底和市场化就业相结合,对确实难以实现市场就业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和脱贫人口,通过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就业,全年城镇公益性岗位总量保持在2000个以上,乡村公益性岗位总量保持在2万个以上。对不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其他渠道确实难以就业的,有条件的地区、部门可自行设立“就业援助专岗”予以安置。
(四)发挥社会资本作用
14.行业协会、商会参与促进就业。各行业协会、商会、工会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收集和发布会员企业用工需求,举办行业专场招聘会、线上招聘会等活动,为有创业意愿的劳动者提供政策咨询、项目推荐、融资对接等创业指导服务。行业协会、商会、工会要积极组织会员企业参与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公益就业服务活动,全年举办和参与就业创业服务活动不少于10场。
15.发挥大型企业促就业优势。赤峰高新区、各旗县区工业园区要发动园区内大型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结合自身发展需求,以园区为单位归集、发布岗位清单,并推送至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调大型企业对接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或高等教育院校,深化产教融合,组织实习实践、参观学习等活动,助力人才培养与就业需求有效衔接。
16.激发民营经营主体活力。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税收优惠和服务保障力度,2025年全市新增中小微企业9000户,企业总量突破9.2万户,企业活跃度突破70%,带动就业1.5万人。全年新增个体工商户4.5万户,个体工商户总量突破33万户,带动就业4.5万人。
(五)加强平台载体建设
17.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实施中国·赤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一区多园”建设计划,推动林西县、敖汉旗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达标入区”,持续发挥自治区级园区影响力,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支持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招聘、培训、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等业务,鼓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承接市场调查、岗位归集、招聘活动等更多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提高就业服务质量和效率。到2025年底,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产业规模达到6.5亿元以上。
18.加快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鼓励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对认定为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和重点创业孵化载体名录的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按规定给予资金奖补。全年新增至少1家市级及以上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带动创业就业500人以上。建设创业指导大师工作室2家,培育专业化创业指导队伍。
(六)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19.实施国家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推动财政部、人社部2025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落地,启动“玉龙腾飞”就业促进工程,细化“草原匠心”、“温暖龙乡”、“红山智谷”三大计划实施方案,配套制定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强化统筹推进,确保2025年底完成各项任务指标的50%。
20.完善基层就业服务体系。严格落实自治区就业公共服务机构编制标准,强化网格员、社区民生志愿服务计划人员等力量配备,提供高质量服务。依托党群服务中心、高校、零工市场、工会驿站、商圈等,2025年首批建成158个“家门口”就业服务站(含77个标准化“家门口”就业服务站),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完善14家零工市场功能,2025年补充建设零工驿站不少于10家。
21.创新公共就业服务模式。主动对接自治区“一网通”公共就业服务平台,通过分析“大数据”赋能“铁脚板”。依托Deepseek等人工智能工具库,建设赤峰人社智能客服,提供7x24小时不间断服务。打造“赤峰就业红娘”IP形象,提供精准职业介绍,开发人社助企服务小程序,全面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广泛开展线上线下就业供需对接活动,各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开展分行业、分领域专场招聘,2025年全市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活动100场。
22.强化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队伍建设,配齐配强行政执法、矛盾化解力量。持续整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欠薪欠保、违法裁员、虚假招聘、“黑中介”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就业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政府作为工作落实主体,要加强对就业促进行动的统筹领导和组织实施。各地要建立横向上各部门共同参与,纵向上下沉至嘎查村的工作责任机制。各责任单位要把落实就业促进行动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责任清单,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汇集岗位和就业需求,并做好日常协调联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统筹调度。纵向建立市级抓总、旗县区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横向建立人社部门牵头汇总、各部门按分工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按照自治区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实行就业促进行动月调度、季分析、半年总结、年度评估,及时总结报送好的经验做法,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三)强化监督指导。市委、市政府将就业促进行动落实情况纳入督查内容,对各级党委、政府实施就业促进行动跟踪评估问效,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问题,切实推动各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四)广泛宣传动员。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就业促进行动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积极宣传就业创业先进典型,引导广大劳动者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创业观,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就业工作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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