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赤峰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广泛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同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等精神开展专题学习6次,带动全市县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466次;全市组织开展法治专题讲座82场、参与1.8万余人次,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二是系统安排部署。市第八次党代会提出要加快建设“法治赤峰”,将法治赤峰作为未来五年奋斗目标之一予以推进,并将“法治赤峰”建设目标纳入赤峰市“十四五”规划。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赤峰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法治赤峰建设(2020-2025年)实施方案》等文件,对未来5年赤峰市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统筹谋划。三是专题研究推动。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牵头抓总作用,先后召开全市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委员会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等会议5次,研究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对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梳理各类事项清单。认真梳理自治区取消下放行政权力事项并完成全部承接工作。聘请8名专业律师成立流程优化工作专班,梳理市本级权责清单6215项,取消行政权力106项,下放18项。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年内累计办件14.5万件。全面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确定保留证明事项43项,其中告知承诺证明事项23项。三是进一步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监管机制。开展“双随机”抽查1508个批次、抽检市场主体14503户,部门开展联合抽查262个批次、抽检市场主体1405户,组织398个部门开通应用信息公示系统协同监管平台,292个部门归集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21.9万余条,全区排名第二。
三、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制定2021年度立法工作计划。持续加强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市委常委会会议通过《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立法计划》,出台《赤峰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立项、起草、审议等各项工作程序和制度。目前,市人大第29次常委会会议已对《赤峰市城镇集中供热条例(草案)》进行第二次审议,《赤峰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草案)》正在调研起草阶段。二是引导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立法。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原则,促进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目前,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及2022年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已征集完成,正在开展立法规划、计划编制工作。三是加强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2021年,对现行有效的7项地方性法规和73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4项地方性法规计划列入2022年立法计划进行修改,废止和宣布失效行政规范性文件182件。四是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重新修订《赤峰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规范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配套出台《赤峰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标准,明确重大行政决策范围。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相关制度,制定公布《赤峰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将《赤峰市“十四五”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等10个事项列为2021年全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其中,6项已实施、4项正在履行程序。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决策程序,对未履行法定程序或履行不规范的议题,不予提交会议讨论,确保了行政决策合法合规。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市本级执法队伍由35支减至9支,旗县区执法队伍由287支减至96支,分别精简74.3%、66.6%,进一步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执法体制。二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力推动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地落实,全市所有行政执法部门均实现执法过程文字记录,公安、交通等部门基本实现音像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行率100%。三是着力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开展全市“乱执法”行为整治专项行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共自查问题87个,已全部整改完毕。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并印发通报,评出优秀案卷26卷、良好60卷、合格15卷、不合格1卷。
五、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一是积极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专业、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54个、人民调解委员会2799个。充分发挥仲裁、行政复议非诉纠纷机制化解矛盾作用,全年受理各类仲裁案件490件,标的额9.98亿元,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7件。二是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调处矛盾纠纷13682件,调处成功13460件,调处成功率98.37%,涉及金额4.83亿。三是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出台《赤峰市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实施办法》《进一步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对以案释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法治赤峰栏目播出“案说民法典”系列节目,进一步提升了以案释法宣传效果。四是认真开展普法工作。全面启动“节约利用水资源、保护森林草原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等普法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万余册,各大商场、商铺电子屏播放普法宣传标语3万余条,受众近6万人。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在执法过程中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共开展普法活动1万余次,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
六、进一步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全市共收到人大代表建议144件,办复率和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收到政协委员提案177件,已全部转办。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列入依法治市考核扣分指标,市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95人,出庭应诉率75.3%,同比增长23.2%。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判决,涉党政机关未结执行案件已结165件,未结39件,执结率78.18%。积极配合司法监督,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80件,发出检察建议51件,采纳60件;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件;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40条,立案301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46份。
2021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党中央、自治区要求和群众期盼相比,还存在法治理念未普遍树立、个别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不足、法治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任务,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努力推动“法治赤峰”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中共赤峰市委 赤峰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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