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赤峰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及自治区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市委、市政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推进法治赤峰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高标准要求、高效率推进。一是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理论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必学内容,先后在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市政府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内法规17次,辐射带动县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360余次。公务员初任培训、中青班等13个班次均安排相关课程,参训1400余人次。二是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谋划五年规划,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赤峰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对未来五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系统部署。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审议《2022年度赤峰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等重要法治建设事项、研究法治建设相关议题12个。三是扎实做好自治区法治建设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迅速成立以市委书记万超岐同志为组长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将自治区反馈问题细化为23项具体问题和88项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任务已于7月22日全部完成。四是不断加强督查督导。将开展法治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督查工作计划,于10月开展法治建设专项督察自查,发现问题46项,已全部整改到位。点对点向35个单位发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任务提示函》,督促及时跟进重点工作任务进展,确保各项任务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二、不断完善政府职能
一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编制完成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确定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213项,旗县区级226项。梳理发布市本级中介服务事项清单,保留中介服务事项39项,取消24项。编制“容缺受理”“告知承诺”梳理模板,梳理第一批告知承诺事项清单36项,容缺后补事项清单64项。推动“减证便民”向“无证利民”升级,取消证明事项21项。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市级1171项政务服务事项较法定时限压缩了75.45%,即办件比例提高到56.7%,网上办件比例达62.59%。二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双随机”抽查1311批次、检查市场主体10550户,跨部门联合抽查200批次、检查市场主体1161户。推进协同监管平台应用和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430个部门开通应用协同监管平台,归集公示信息23万余条,帮助66户失信企业实现信用修复。三是持续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开展“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大讨论活动,建立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制度,推出212项免罚事项,涵盖23个执法领域。开展“百场普法进企业”“千名律师助万企”“万所联万会”等活动,结对帮扶企业2215家,开展法治体检2528家。
三、大力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有序推进政府立法工作。制定《赤峰市人民政府2022年立法计划》,修订《赤峰市地下水保护条例》等4部地方性法规,完成政府规章《赤峰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草案)》调研、起草、审查和论证程序。组建由34名专家组成的市政府第一批立法专家库,立法审查论证制度日趋完善。二是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法治化。制定发布《赤峰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目录内事项严格执行“过五关”程序。组建由9个专家组、84名专家组成的首批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出台《赤峰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规范专家咨询论证程序和使用。三是加大合法性审核力度。在全区率先全面推行苏木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核全覆盖工作,构建市县乡三级合法性审核体系,切实打通基层依法治理“最后一公里”。出台《赤峰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则》,未经合法性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议题,不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2022年共审核议题216件,为依法决策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持续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创新制定《赤峰市苏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规范(试行)》,确保下放的行政权力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印发《关于开展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在全区首个开展司法所参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选取12个旗县区60个司法所为试点,试点以来共开展执法监督检查229次,案卷评查98次。二是持续推动“三项制度”落实。出台“三张清单”,市本级共编制行政执法责任制清单4412项,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3378 项,综合执法事项清单2284项,出台苏木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95项。三是持续强化执法队伍、执法人员管理。组织43个执法部门1826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线上培训,清理执法主体107个,清理行政执法人员4513人,完成自治区首批1769个实体执法证件发放,有效调动了行政执法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五、进一步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和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一是巩固提升应急工作水平。编制《赤峰市“十四五”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和有关应急预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整治各类问题隐患41293处、重大隐患23项,有效避免了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有序推进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我市“一省一市”评估区划成果技术报告编制质量居全国首位,国务院普查办对我市普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二是不断深化“大调解”工作格局。创新党建引领,打造“塞外枫桥”赤峰品牌,建立市县乡三级“大调解”党建联合体23个,融合405个基层党组织,建成279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市、县、乡、村四级人民调解网络全覆盖。开展“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累计调处矛盾纠纷17917件,调处成功率98.4%,涉及金额3.53亿元。三是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作用。出台《赤峰市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复议案件繁简分流、简案快审、繁案精审等工作机制,成立“赤峰市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有效提高行政争议调解率,降低行政争议成诉率。2022年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528件,审结438件,结案率82.9%。着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出庭应诉率连续8个月达100%。
六、持续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认真研究办理各类意见和建议。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建立健全办理和督办机制,确保及时交办、及时答复。2022年市政府共办理代表建议259件、政协提案362件,办复率100%,代表满意率99.86%。二是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建立涉府案件信息通报机制,加强党委领导,政府、法院多方联动,2022年涉党政机关未结执行案件已结82件,未结16件,执结率83.67%。三是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79件,发出检察建议72件,采纳68件;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22件;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04条,立案375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33份。
2022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较好成效,但对标对表中央、自治区部署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存在法治理念有待提升、个别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有所欠缺、法治专业人才储备不足等问题。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全力推动法治赤峰建设取得新的更大成绩。
中共赤峰市委员会 赤峰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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