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赤峰市委、市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及自治区工作部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推进法治赤峰建设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将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赤峰市“八五”普法规划和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20次,带动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270余次,在中青班、公务员初任班等9个班次安排相应课程,参训920人。二是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等会议7次,专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重要讲话精神,审议相关制度文件,研究部署全市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就法治政府建设、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赤峰市电动车管理条例》、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等重要法治议题14个。三是充分发挥协调作用。分别建立法治赤峰、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工作措施分解台账,对23个方面347项具体任务跟踪问效,法治建设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开展全市法治建设实地督察,点对点印发整改通知和问题清单,118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全面做好自治区法治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针对23个共性问题和11个个性问题,提出98项具体整改措施,建立销号台账责任制,确保按自治区要求年底前整改到位。四是扎实开展示范创建。积极组织参加全区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元宝山区、宁城县被命名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行政复议规范化、智慧+交通、公安系统执法规范化3个项目被命名为“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二、不断完善政府职能
一是全面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推动事项清单规范化,梳理权责清单6464项,承接389项、取消197项、下放34项,认领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73503项,市县两级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开展“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专项行动,共优化服务事项1504项,承接171项、取消16项、下放60项,切实推动放权减权、程序精简、流程优化。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推动“一网通办”改革,年初以来全市网上办件103万余件,网办占比65.33%。持续推进电子证照数据汇聚,目前已汇集176类电子证照数据,总数据量达673万余条,累计调用电子证照3309万余次,企业、群众办事手续更简、耗时更少。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双随机抽查2580批次,其中部门联合抽查872批次,检查市场主体2653户。三是持续打造最优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法治助企安全护航·赤峰律师在行动”等活动,累计指导企业依法合规经营253次、调处企业矛盾纠纷187次、为165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制定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16条措施,全市新增市场主体6.15万户,总数达40.47万户。持续推进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动态调整后保留10项,实施告知承诺制12项。
三、进一步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一是有序推进政府立法工作。制定并发布《赤峰市人民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审查修改《赤峰市小米产业发展促进条例》、《赤峰市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规定》2部地方性法规草案,公开发布并实施《赤峰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建立立法联系点制度,年初以来共确定立法联系点15家,进一步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二是推进行政决策规范化法治化。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并公布《赤峰市人民政府2023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赤峰市“十四五”专业市场规划》等7项决策事项纳入目录管理,其中5项已实施、2项正在履行程序,4件规范性文件和1件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全部完成。三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市政府常务会议议题合法性审核工作规则,未经合法性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议题,不予提交会议审议。2023年共审核议题197件,为依法决策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健全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机制,经清理,我市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311件、失效 252件、废止179件。
四、全力推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一是持续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重新核定市县乡三级综合执法队伍编制,有效促进编制资源向执法一线倾斜。制定苏木乡镇街道行政执法监督权责清单、检查事项清单,推动基层实现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全市150个司法所全面推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二是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开展全市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工作,对113名新申请执法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组织153名新上岗执法人员认证考试,通过率88.9%。建立分期分类培训制度,线上对1800余名执法人员进行视频直播培训,线下举办培训班596期,共培训723个执法主体9750人,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及执法水平有效提升。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突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执法,全市共抽检食品药品12253批次,查处案件1970件。深入开展“打非治违”等专项行动,全市应急系统共执法7473次,实施行政处罚1912.66万元,责令停产停业88家。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市县两级组建专班309人,实地检查237次,办结问题线索86条。
五、着力健全突发事件应对及矛盾纠纷化解体系
一是不断巩固提升应急工作水平。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市共成立检查组4979个,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社会事业单位24869家,排查隐患37626项,整改37588项,整改率99.9%。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应用,我市典型做法在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第三次成果应用经验交流会上作经验交流。二是持续深化“大调解”工作格局。大力推广党建引领“六联”模式,打造“塞外枫桥”赤峰品牌,翁牛特旗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获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2名个人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开展服务基层社会平安建设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调解案件26547件,调处成功率98.7%,涉及金额9.3亿元。三是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化解争议作用。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赤峰市聚焦行政复议全面规范化、构建行政争议化解主渠道”获评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选聘首批行政复议专家43名,为提高行政复议质效提供智力支撑。截至目前,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51件,审结510件,结案率81.9%。年内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
六、持续完善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
一是认真研究办理各类意见建议。坚持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年初以来,市政府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76件,办复率100%,满意率98.9%;共办理政协委员提案288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二是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在全区率先构建涉府案件“零强制执行”工作机制,政府、法院采取联合通报、督办约谈等方式,推动涉府执行案件主动履行,目前涉党政机关案件已结112件,执结率86.15%。三是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量。积极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市县两级检察机关累计受理行政执行监督案件74件,发出检察建议74件,采纳74件;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53件;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599条,立案526件,发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64份。
2023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对表党中央部署要求,仍然存在工作推进不均衡、公正文明执法有待加强、法治人员能力需要提升等问题。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打造“法治赤峰”,为办好两件大事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中共赤峰市委员会 赤峰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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