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赤峰市委和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和自治区有关工作安排,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全力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
一是坚持高站位部署。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全面推进法治赤峰建设重点任务,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18次,制发《赤峰市关于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全面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落细。二是坚持高标准履职。市委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八届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对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在全区率先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旗县级及以上党政主要负责人累计向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述职述法276人次。三是坚持高质量推进。创新开展依法行政“法治体检”工作,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短板不足,量身定制体检项目,精准把脉问诊,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扎实做好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明确责任单位、 制定整改措施、完成时限,确保按时按质整改到位。
二、大力提升行政效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提升政务效能。创新推出全市34个“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服务清单,今年共办理5960件。印发《政务服务容缺事项承诺办理实施方案》,68个涉企事项实现告知承诺容缺办理。持续强化电子证照数据汇集,大力推广行政服务事项免证办理模式,1.2万个事项实现“免证办”。二是优化政务服务。梳理并保留市本级行政权力事项6077项,取消下放212项。确认市本级行政许可事项2049项,清理中介服务事项12项。推行“市域通办”、“全区通办”和“跨省通办”事项1762个,累计办理2.4万余件。实现政务外网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网上办件率达到88.22%,较2023年提高10%。三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开展双随机抽查2210批次,检查市场主体13102户,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抽查820批次,检查市场主体3430户。四是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开展“千名律师助万企”等活动,指导企业依法经营222次,开展普法讲座86场,调处企业矛盾纠纷72次,为177家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及时督办“蒙企通”平台反映问题,督促办结拖欠企业账款等反映问题25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5052万余元。
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
一是有序推进政府立法。科学编制2024年立法计划,审查修订《赤峰市长城保护条例(草案)》,开展《赤峰市人民政府拟定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制定政府规章程序规定》、《赤峰市气象灾害防御办法》立法后评估工作,确保地方性法规的可行性和科学性。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出台《赤峰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引》等3项指引,规范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和政府合同合法性审核工作。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开展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编制工作,将4项决策纳入目录管理。落实法律顾问制度,833个党政机关实现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全覆盖。前置合法性审核市政府常务会会议、党组会议议题153件。
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
一是坚持柔性执法。深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动态调整柔性执法清单,形成558个“两轻两免”事项,促进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二是强化督查联动。启动“府检联动”监督工作机制,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发现问题175个,涉及金额306.94万元,形成制度成果9个。三是提升执法能力。围绕文明执法、提升执法效能等方面,组织开展市县两级行政执法人员培训568场次,培训4.23万人次。同时,强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率先在克什克腾旗、宁城县和松山区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试点,全面评价执法部门属职情况,加强行政执法效果反馈,填补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空白。
五、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公平正义不断彰显
一是组织开展“高质量调解年”专项行动。全市人民调解组织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75万件,调解成功2.71万件,成功率98.7%。推动市公安、司法等部门协同推行“两所三融”共防共建共治机制,全市纠纷类警情同比下降26.93%,命案发案同比下降73%。二是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全市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419件,审结946件,直接纠错142件,纠错率15.01%;调解和解242件,调解和解率23.20%。组织公开听证审理151场,行政机关负责人参加行政复议听证率100%。三是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运用“信访+调解”机制,调解信访事项1127件,达成调解协议928件,调解成功率达82.34%。大力推行信访代办制,代办事项7893件,化解办结7561件,化解办结率95.79%。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切实增强预防处置能力
一是汇聚应对突发事件工作合力。建立公安、消防、应急、卫健等相关职能部门快速联动响应机制,在应对突发事件上实现联合指挥协调、信息数据共享、警情互通研判、响应同步启动。二是完善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印发《赤峰市加强基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实施方案》,成立市县乡村四级应急救援责任体系建设领导组织,统筹市县乡三级各类应急救援队伍,鼓励社会各方参与应急救援建设。打造“一专多能”的矿山救援基地,着力构建“全灾种”“大应急”的救援体系。三是常态化开展应急演练。全市各层级制定各类专项预案3.4万余件。各地、各部门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防汛抗旱、安全生产、地震逃生等各类应急演练181场次,3.9万余人参加。生产经营单位共组织各类应急演练583次,14.4万余人参加。
七、推动行政权力互相制约,不断完善监督体系
一是形成监督合力。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公检法司各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制发《八届市委巡察监督与政法监督联动工作方案》,将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市委巡视巡察内容,市委八届七次、八次、九次巡察共发现法治建设方面问题116条,制定整改措施242条,正在逐项推进整改。二是提升法律监督质量。 全面落实法律监督工作,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21件,到期采纳率100%。积极支持公益诉讼,立案618件,提出检察建议327件,起诉24件。受理行政检察案件166件,办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67件,审查结案37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提出监督意见39件。三是提升行政执法监督质效。完善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全市配备执法监督工作人员369人,实现四级监督体系全覆盖。聚焦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在市本级和旗县区15个重点执法领域26个执法部门开展全方位全流程“伴随式”执法监督,上门指导28次,现场监督31次, 参与案件办理流程13次,评查案卷1658卷。
2024年,赤峰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不均衡、公正文明执法有待加强、法治力量配置不足、“放管服”改革成效有待深化等问题。下一步,赤峰市委和政府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效推动法治建设各项举措落细落实,全力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赤峰,为推动赤峰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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