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级人大代表: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诚信建设作出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弘扬诚信文化,健全诚信建设长效机制。”为更好发挥人大代表在助力我市诚信建设中的示范表率作用,全面提升我市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水平,在此,市人大常委会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提出如下倡议。
一、扛起政治责任,助力诚信建设
“六个工程”建设是自治区党委的重大部署,诚信建设工程是“六个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为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诚信建设工程安排部署,全面构建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诚信建设体系,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职能优势,聚焦诚信建设,履行法定职责,全面启动人大助力赤峰诚信建设工程,包括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四个方面,作为今年乃至未来一段时间的重点工作,实行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五级人大代表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赤峰市人大常委会助力全市诚信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出台,总体要求、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组织保障已经明确,相关工作已经全面启动。服务发展大局是人大工作的落脚点,也是代表履职的出发点。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快速响应号召,依法履行代表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本着积极主动、务实深入、突出实效的原则,发挥代表联系群众的优势,结合各自的工作领域和行业实际,积极宣传、带头落实并引导广大群众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诚信建设的决策部署上来,引导人民群众广泛参与到人大助力诚信建设工程中来,以实际行动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的责任担当。
二、筑牢诚信意识,争做诚信表率
新时代呼唤诚信,每一位人大代表都要做诚信道德的践行者、诚信文化的建设者。要充分认识领会人大开展助力诚信建设工程的重要性、紧迫性,立足本职工作岗位,积极思考、主动谋划如何为我市诚信建设发挥代表作用。要将诚信建设融会贯通到本领域本岗位各项工作中,带头把守信践诺作为履职的重要准则,发挥代表示范带头作用,自觉讲诚信话、办诚信事、做诚信人,争做诚信模范。在工作中做到诚信处事、诚信立业;在生活中做到真诚待人、恪守承诺;在经营中做到合法经营、守信践诺;主动举报各种失信现象,自觉抵制各种失信行为,带头践行并倡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
三、宣传诚信文化,营造诚信氛围
人大代表要在筑牢自身诚信意识的同时,切实当好诚信建设宣传员,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优势和自身岗位和所在行业优势,主动走近基层、走近群众,宣讲发动,充分利用人大代表之家等活动阵地和各种履职平台,向群众宣讲诚信建设工程相关内容,积极弘扬诚信文化,广泛普及诚信理念,引导人民群众强化诚信意识、提升诚信素养;多渠道掌握民情民意,高质量提出议案建议,当好知信、守信、重信的宣传者、引导者,助力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推动形成全民共建诚信赤峰的良好局面。
四、监督诚信工作,发挥应有作用
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分布于各级各地,熟悉本地区本行业的情况和问题,了解周围群众所思所愿所盼,是人大重要的监督力量。要结合本领域本行业的资源优势,以助力诚信建设工程为切入点,积极参加各级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调研、督查检查等活动,及时发现在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尤其是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问题整改及成果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虚假诉讼、案件执行等重点领域存在的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善于发现问题线索,深入了解问题症结,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料。在参加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相关立法、监督工作时提出真知灼见、良策实招,通过监督贯通协调平台,及时反映监督,积极推动解决影响我市诚信建设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努力为我市诚信建设贡献代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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