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司法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
| 序号 |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 法制审核事项名称 |
权力 类别 |
设定依据 | 法制审核范围 | 审核部门 |
| 1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 | 行政 许可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六至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六条。 | 1.拟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 2.拟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延续决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2 | 律师执业许可初审 | 行政 许可 |
《律师法》第五条、第七条、第九条。 | 1.拟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 2.拟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延续决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3 | 律师事务所设立、设立分所初审 | 行政 许可 |
《律师法》第十四条至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 | 1.拟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 2.拟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变更决定、不予行政许可延续决定、撤销行政许可决定的;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4 | 对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四十七条。 | 1.停止律师执业;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5 | 对律师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四十七条。 | 1.停止律师执业;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6 | 对律师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或者代理与本人及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四十七条。 | 1.停止律师执业;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7 | 对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两年内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四十七条。 | 1.停止律师执业;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8 | 对律师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四十七条。 | 1.停止律师执业;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9 | 对律师私自接受委托、收取费用,接受当事人财务或者其他利益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四十八条。 | 1.1万元的罚款;2.停止律师执业;3.没收违法所得;4.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10 | 对律师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拒绝辩护或者代理,不按时出庭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四十八条。 | 1.1万元的罚款;2.停止律师执业;3.没收违法所得;4.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11 | 对律师谋取当事人争议的权益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四十八条。 | 1.1万元的罚款;2.停止律师执业;3.没收违法所得;4.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12 | 对律师泄露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四十八条。 | 1.1万元的罚款;2.停止律师执业;3.没收违法所得;4.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13 | 对律师违反规定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四十九条。 | 1.1万元的罚款;2.停止律师执业;3.没收违法所得;4.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14 | 对律师向法官、检察官、仲裁员以及其他有关人员行贿,介绍贿赂或指使他人行贿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四十九条。 | 1.1万元的罚款;2.停止律师执业;3.没收违法所得;4.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15 | 对律师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四十九条。 | 1.1万元的罚款;2.停止律师执业;3.没收违法所得;4.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16 | 对律师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四十九条。 | 1.1万元的罚款;2.停止律师执业;3.没收违法所得;4.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17 | 律师接受对方当事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与对方当事人或者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权益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四十九条。 | 1.1万元的罚款;2.停止律师执业;3.没收违法所得;4.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18 | 律师扰乱法庭、仲裁庭秩序,干扰诉讼、仲裁活动的正常进行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四十九条。 | 1.1万元的罚款;2.停止律师执业;3.没收违法所得;4.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19 | 律师煽动、教唆当事人采取扰乱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非法手段解决争议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四十九条。 | 1.1万元的罚款;2.停止律师执业;3.没收违法所得;4.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20 | 律师发表危害国家安全、恶意诽谤他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言论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四十九条。 | 1.1万元的罚款;2.停止律师执业;3.没收违法所得;4.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21 | 对律师泄露国家秘密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四十九条。 | 1.1万元的罚款;2.停止律师执业;3.没收违法所得;4.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22 | 对律师因违反律师法规定,在受到警告处罚后一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警告处罚情形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五十一条。 | 1.停止律师执业;2.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23 | 对律师因违反律师法规定,在受到停止执业处罚期满后二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停止执业处罚情形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五十一条。 | 1.停止律师执业;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24 | 对律师事务所因违反本法规定,在受到停业整顿处罚期满后二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停业整顿处罚情形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五十一条。 | 1.停止律师执业;4.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25 | 对律师事务所违反规定接受委托、收取费用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五十条。 | 1.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律所停业整顿;3.没收违法所得;4.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5.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26 | 律师事务所违反法定程序办理变更名称、负责人、章程、合伙协议、住所、合伙人等重大事项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五十条。 | 1.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律所停业整顿;3.没收违法所得;4.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5.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27 | 对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服务以外的经营活动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五十条。 | 1.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律所停业整顿;3.没收违法所得;4.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5.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28 | 对律师事务所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律师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五十条。 | 1.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律所停业整顿;3.没收违法所得;4.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5.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29 | 对律师事务所接受有利益冲突的案件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五十条。 | 1.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律所停业整顿;3.没收违法所得;4.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5.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30 | 对律师事务所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五十条。 | 1.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律所停业整顿;3.没收违法所得;4.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5.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31 | 对律师事务所向司法行政部门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五十条。 | 1.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律所停业整顿;3.没收违法所得;4.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5.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32 | 律师事务所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造成严重后果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五十条。 | 1.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2.律所停业整顿;3.没收违法所得;4.吊销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5.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33 |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所在律师事务所违反《律师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规定受到处罚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五十条。 | 1.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2.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34 | 律师因违反《律师法》规定,在受到警告处罚后一年内又发生应当给予警告处罚情形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五十一条。 | 1.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35 | 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资格的人员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 | 行政 处罚 |
《律师法》第五十五条。 | 1.停止非法执业; 2.没收违法所得;3.处违法所得1-5倍罚款; 4.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36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的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37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38 | 曾担任法官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原任职法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39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冒用律师名义执业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40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同时在两个以上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41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42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明知委托人的要求是非法和欺诈仍为其提供帮助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43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代理活动中超越代理权限或者滥用代理权侵犯被代理人合法利益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44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代理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45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疏怠履行法律服务义务、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46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执业活动中压制、侮辱、报复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47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按规定接受年度考核,或者在年度考核中弄虚作假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48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故意泄露当事人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49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违反规定会见有关司法、仲裁、行政执法人员或者向其请客送礼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50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私自接受委托承办法律事务、私自收取费用或者向委托人索要额外报酬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51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代理活动中收受对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财物或者与其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52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干扰或者阻碍司法、仲裁、行政执法工作正常进行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53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泄露在执业中知悉的国家秘密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54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故意协助委托人伪造、隐匿、毁灭证据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55 | 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向有关司法人员、仲裁人员或者行政执法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向其行贿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56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57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超越业务范围和诉讼代理执业区域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58 | 基层法律服务所违反规定不以基层法律服务所名义统一接受委托、统一收取服务费,不向委托人出具有效收费凭证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59 | 基层法律服务所冒用律师事务所名义执业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60 | 基层法律服务所以贬损他人、抬高自己、虚假承诺或者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61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伪造、涂改、抵押、出租、出借本所执业证书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62 | 基层法律服务所违反规定变更本所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合伙人、住所和章程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63 | 基层法律服务所不按规定接受年度考核,或者在年度考核中弄虚作假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64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违反财产管理规定非法处置本所资产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65 | 基层法律服务所聘用未获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的人员以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名义承办业务的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66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放纵、包庇本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违法违纪行为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67 | 对基层法律服务所内部管理混乱,导致无法正常开展业务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68 | 基层法律服务所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予处罚的其他行为 | 行政 处罚 |
《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 | 1.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2.没收违法所得;3.听证程序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69 |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以不正当手段争揽公证业务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四十一条 | 1.拟对公证机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单行政处罚;2.拟作出公证机构停业整顿,公证员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3.拟作出其他情况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70 |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违反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公证费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四十一条 | 1.拟对公证机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单行政处罚;2.拟作出公证机构停业整顿,公证员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3.拟作出其他情况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71 |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同时在二个以上公证机构执业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四十一条 | 1.拟对公证机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单行政处罚;2.拟作出公证机构停业整顿,公证员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3.拟作出其他情况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72 |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从事有报酬的其他职业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四十一条 | 1.拟对公证机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单行政处罚;2.拟作出公证机构停业整顿,公证员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3.拟作出其他情况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73 |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为本人及近亲属办理公证或者办理与本人及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公证业务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四十一条 | 1.拟对公证机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单行政处罚;2.拟作出公证机构停业整顿,公证员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3.拟作出其他情况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74 |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私自出具公证书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四十二条 | 1.拟对公证机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单行政处罚;2.拟作出公证机构停业整顿,公证员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3.拟作出其他情况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75 |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为不真实、不合法的事项出具公证书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四十二条 | 1.拟对公证机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单行政处罚;2.拟作出公证机构停业整顿,公证员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3.拟作出其他情况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76 |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侵占、挪用公证费或者侵占、盗窃公证专用物品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四十二条 | 1.拟对公证机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单行政处罚;2.拟作出公证机构停业整顿,公证员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3.拟作出其他情况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77 |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毁损、篡改公证文书或者公证档案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四十二条 | 1.拟对公证机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单行政处罚;2.拟作出公证机构停业整顿,公证员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3.拟作出其他情况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 78 | 对公证机构及其公证员泄露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处罚 |
行政 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四十二条 | 1.拟对公证机构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公证员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单行政处罚;2.拟作出公证机构停业整顿,公证员停止执业的行政处罚;3.拟作出其他情况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行政处罚。 | 行政执法 协调监督科 |











网站首页
走进赤峰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数据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