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为了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提高行政执法工作透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精神,赤峰市政府于2019年8月20日起对赤峰市政府本级行政执法主体、职权、依据、以及执法决定等相关信息予以公布。
二、此次公示的行政执法信息不是对现有事项予以固化,赤峰市司法局将建立公示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充分听取和吸纳社会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公示的调整和优化。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张玉柱 | 行政相对人类型 | 自然人 |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 | |
| 执法主体名称 |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 ||
| 案件名称 | 张玉柱拒载案 | ||
| 决定书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 决定书文号 | 赤运罚字(2109)00621号 | ||
| 罚款金额 | 贰佰元整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18 | ||
| 处罚类别 | 行政处罚 | ||
| 处罚内容 | 责令张玉柱立即改正,并处罚款贰佰元整 | ||
| 违反的法律法规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 ||
| 违法事实 | 2019年9月6日12时10分,张玉柱驾驶蒙DY1501巡游出租汽车在西大桥遇见一名乘客打车要到向阳小区,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提供服务。 | ||
| 处罚依据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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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张玉柱 | 行政相对人类型 | 自然人 |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证件号 | 150403******123916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张玉柱 | ||
| 行政相对人类型 | 自然人 | ||
| 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 证件号 | 150403******123916 | ||
| 执法主体名称 | 赤峰市交通运输局 | ||
| 案件名称 | 张玉柱拒载案 | ||
| 决定书名称 | 行政处罚决定书 | ||
| 决定书文号 | 赤运罚字(2109)00621号 | ||
| 罚款金额 | 贰佰元整 |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9-18 | ||
| 处罚类别 | 行政处罚 | ||
| 处罚内容 | 责令张玉柱立即改正,并处罚款贰佰元整 | ||
| 违反的法律法规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 | ||
| 违法事实 | 2019年9月6日12时10分,张玉柱驾驶蒙DY1501巡游出租汽车在西大桥遇见一名乘客打车要到向阳小区,得知乘客去向后拒绝提供服务。 | ||
| 处罚依据 |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 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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