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11150400011563415C/2023-04185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 号 | 赤政办字〔2020〕31 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4-30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索 引 号 | 11150400011563415C/2023-04185 |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 发布机构 |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 文 号 | 赤政办字〔2020〕31 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4-30 |
| 公文时效 | 有效 |
来源: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5-05 10:24
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若干政策建立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委办局、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内政发〔2020〕4号),抢抓第五代移动通信(以下简称5G)发展机遇,加快推进我市5G网络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建立赤峰市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并将有关工作要求一并通知如下:
一、建立联席会议
赤峰市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召集人,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赤峰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国网赤峰供电公司、铁塔公司,各电信运营企业等为成员单位。联席会议负责统筹协调、加快推进全市5G网络建设发展,定期研究解决推进5G网络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5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目标任务落实。
二、提高工作认识
5G网络作为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提升经济社会发展信息化、数字化水平的重要基础。各地区、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抓住机遇全力推进5G网络建设,加快推进网络基础设施向高速率、全覆盖、智能化方向迈进。
三、强化工作落实
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要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内政发〔2020〕4号),按照文件分工对应履行好各自职责,要明确责任领导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与通信建设管理部门及电信运营企业做好沟通对接,确保相关工作任务落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牵头统筹协调推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
四、加大支持力度
各地区、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内政发〔2020〕4号文件明确的支持政策,在各类政策扶持项目中,对5G网络建设应用相关项目予以倾斜。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5G在工业制造、教育医疗、数字政务、交通旅游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应用。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依法处置阻碍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破坏通信基础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对因征地拆迁、城乡建设等造成通信基础设施迁移、损毁的,按照国家相关标准予以补偿。
五、推进共建共享
中国铁塔赤峰分公司、市内各电信运营企业要认真落实通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要求,结合5G基站建设需求,共建铁塔、机房等基础配套设施以及公共交通、重点场所建筑楼宇等室内分布系统。推进5G基站小型化,结合5G基站建设场景探索多样化基站建设方式。
附件:赤峰市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赤峰市加快推进5G网络建设
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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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召集人: 黄国文 |
市政府副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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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总召集人: 唐乐天 |
市政府副秘书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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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翔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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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国军 |
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赤峰市通 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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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员: 鲍爱民 |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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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国俊 |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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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占军 |
市公安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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宫学良 |
市财政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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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权 |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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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建文 |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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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广泽 |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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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凯民 |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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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伯明 |
市农牧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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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显军 |
市林业和草原局副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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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广慧 |
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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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严霜 |
市无线电管理处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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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雷 |
国网赤峰供电公司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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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云峰 |
中国移动赤峰分公司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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卜建峰 |
中国联通赤峰分公司总经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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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财 |
中国电信赤峰分公司总经理 |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刘翔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庄国俊、自治区通信管理局赤峰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主任沈国军兼任。今后,联席会议成员如有变动,由联席会议自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