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推动矿业绿色高质量发展,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推动赤峰市矿业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赤峰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技术单位编制完成了《赤峰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公开发布,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编制的背景
2020年3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43号),要求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2020年6月,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赤政办发〔2020〕16号)明确由赤峰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的目标
到2025年,铁、铜、锡、金等战略性矿产的供应保障体系更趋完善,勘查开发空间布局合理,绿色勘查开发全面实施,全市呈现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新局面。
到2025年,预计新增资源量为铜20万吨,铅锌200万吨,金10吨,银2000吨;矿山总数控制在680个以内,建筑用砂石开采总量分别为370和850万立方米/年;大中型矿山占比达到25%;生产矿山地质环境应治理率达到100%。
三、主要内容
根据上级规划及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赤峰市矿产勘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产业结构、资源综合利用、绿色矿业发展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现状,明确了总体规划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各项目标、主要指标和主要任务,详细阐述了赤峰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勘查与开发利用、规划区块划定与监督管理以及绿色矿山建设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等具体规划措施。
1、加大战略性矿产的勘查力度,进一步明确赤峰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的区域布局,对市级重点勘查开采区和砂石土集中开采区进行分区管理,使资源供应保障体系更加完善。
2、围绕国家和自治区划定的能源资源基地和国家规划矿区建设,调整矿山规模结构,做好优化重组,合理明确赤峰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调控、勘查和开采方向,配合国家和自治区做好资源调查评价和勘查工作,调整矿山结构,严控矿山数量、调控开采总量,使矿业布局结构更加合理。
3、严格勘查规划区块和开采规划区块的设置并提出相应的监督管理措施,严格开采规划准入管理,以调整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为主攻方向,鼓励矿山技术装备升级及科技投入,促进矿产资源的有效保护与合理高效利用。
4、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加大支持力度。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对生产、闭坑等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明确了相关规定,对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提出了要求,改善矿山生态环境,实现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5、优化矿产资源管理。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和行政审批效率,健全矿业权交易等市场体系,推进矿业权市场和公益服务体系现代化建设,规范矿政管理,各级矿政管理部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实现管理科学化、规范化,使资源配置更加高效,矿业经济持续发展。
四、编制意义
《规划》是落实国家矿产资源安全战略、加强和改善矿产资源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赤峰市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的重要依据,也是以赤峰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为统领,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矿产资源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总体布局和。
五、保障措施
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规划目标责任考核、加强实施评估与监督检查、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确保《规划》有效实施。
相关文件链接: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赤峰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网站首页
走进赤峰
政务公开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数据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