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陈强代表:
您好!您提交的“关于发展新就业形态以促进我市重点群体就业的建议”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技能培训力度”
我市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公布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9〕12号)文件规定,不断加大对新就业形态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将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等相关产业纳入《重点产业需求目录》,支持培训机构组织开展养老、托幼、家政、美容美发等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推广线上线下结合的培训方式,灵活安排培训时间,对《重点产业需求目录》内的职业(工种)开展培训,培训补贴标准可上浮20%。
2023年全市共培训电子商务师等专业工种324人,今年计划开展新就业形态相关职业(工种)技能培训500人以上,以持续提升我市新就业形态领域劳动者的技能水平。
下一步,市人社部门将继续根据全市新就业形态相关产业发展,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将新就业形态相关企业的用工需求和劳动者的培训需求,纳入职业技能培训需求指导目录和急需紧缺职业技能培训项目目录。对有新就业形态相关职业(工种)培训意愿和就业意愿的劳动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送培训服务,不断加大对新就业形态技能培训支持力度。
二、关于“完善保障体系:建立专门针对新就业形态的劳动纠纷调解机制,快速处理相关问题”
劳动仲裁不断加强与法院的诉裁调衔接,加强新业态劳动争议办案指导,畅通法律援助渠道。2023年3月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机制的意见》,建立了新业态劳动争议诉裁调对接工作机制,将“法院 工会 人社 司法”调解方式进一步延伸,通过上下联动、多方协同,合力化解新业态劳动人事纠纷。同时为促进新业态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四部门共同在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组织内设立新业态劳动争议诉调工作室,共同挂牌适用。人民法院立案前通过发挥审查分流职能,可把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分流到工作室进行调解。
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探索在特邀调解组织的基础上建设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工作室),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通过汇聚调解力量,合力将新业态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阶段。
三、关于“强化政策支持:为创新项目提供启动资金或贷款担保”
全市通过多项措施加强对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一是依托创业孵化基地,为创新项目提供办公场所、创业培训、资源整合、法律和政策咨询等支持。二是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在国家、自治区和市举办的创业大赛中获得前30名的项目,当年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50万元。三是将创业创意活动中涌现的优秀创业创意项目纳入赤峰市创业项目库,对在赤峰落地的项目提供创业场地、创业资金等全周期创业扶持。
四、关于“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媒体、社交平台等途径,宣传新就业形态的优势和机会,提高公众认知度”
全市不断加大对新就业形态的宣传力度。线下通过送政策下基层、进企业、入校园等活动,线上通过公共就业信息化平台、“赤峰人社”抖音视频号、“赤峰就业”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宣传新就业形态的优势和机会,切实提升创业和培训政策送达率,提高群众知晓度,推动新就业形态发展以促进重点群体就业。
联 系 人:霍道田
联系电话:18147671172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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