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刘臣代表:
您提交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办理,现答复如下:
赤峰市一直高度重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国家和自治区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部署要求,不断创新政策机制,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全市民营经济保持了平稳健康、稳中向好、稳中提质的发展态势,日益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
进一步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的市场环境方面。一是出台营商环境政策措施,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制度保障。拓宽政企沟通渠道,及时回应企业诉求。在全市各级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诚信建设投诉”窗口,集中受理政府部门承诺事项的违约失信行为。在12345热线设立企业服务专席,以7*24小时无间断式服务快速高效解决企业的急难愁盼问题。二是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持续推进企业开办便利化建设,构建线上“一网通办”线下“一窗通办”服务模式。实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化管理,编制市本级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实行“一张清单管到底”工作机制。印发《赤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推广“体检式监管 服务型执法”模式的实施办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是《赤峰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对妨碍市场准入、要素平等获取、商品和服务自由流动、设置歧视性执法监管措施等方面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对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加大纾难解困帮扶力度方面。一是制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民营和中小微企业工作的若干措施》,推出发挥融资性担保增信作用、加大金融助企纾困力度等14项金融服务举措,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二是加强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投放。要求银行机构的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持续增长。加大银担合作融资力度。通过印发普惠金融工作要点、转发做好普惠信贷工作通知,积极推进全辖银行机构开展银担合作,建立健全民营企业融资风险市场化分担机制。
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方面。一是精准落实政策。依法落实国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13项政策。二是开通民营企业人才服务“绿色通道”,推动电子“人才绿卡”上线运行,针对重点企业重要人才,开通重点民营经济领域人才看病就医、子女入学等方面“绿色通道”,提升对民营经济人才的礼遇标准和保障能力。分层次开展民营企业人才培训,针对民营企业管理人才,对接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等高层次人才培训培养平台,提升企业管理层人才能力水平。三是建立了市领导包联民营企业制度,制定了《市领导包联赤峰市重点民营企业分工名单》,市级领导定期入企推动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四是深入贯彻落实我市关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工作分工方案,调度各单位工作进展,推动形成亲清政商关系。
非常感谢您对赤峰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恳请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并对我们的工作给予监督和指导。
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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