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高玉琼代表:
《关于招商优商扶商的建议》(编号第85291号)已收悉,首先感谢一直以来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现将建议答复如下:
赤峰市一直以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在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以企业群众需求为中心,充分借鉴区内、区外先进地区经验做法,推动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
一、以机制优化为牵引,引领营商环境工作
2024年年初,我市整合机构编制资源,在原政务服务中心的基础上组建了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统筹推动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具体工作。各旗县区参照市级组织架构均成立了营商环境促进中心,统筹整合工作力量,专人专岗推进落实营商环境工作,全市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协同、内外联动的工作合力。
二、以制度集成创新,推动营商环境优化
为充分发挥立法规范和保障作用,我市在全区率先启动优化营商环境立法工作,研究制定区内首部营商环境地方性法规,即《赤峰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目前,条例(草案二次审议稿)已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的制定出台将从制度层面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律保障,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
三、以特色服务之优,解企业发展之忧
一是组建专职服务团队,助力企业加速发展。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全经营链条、全生产要素等多领域,组建由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综合受理人员、涉企审批部门首席代表组成的“帮办代办”服务团队,集中为企业提供一企一策、帮办代办、政策解读等助企服务。年初以来,市营商环境促进中心已汇总14个部门惠企政策62条,为15家企业提供帮办代办服务,助力项目落地22个,为企业设立发放大礼包4个。
二是设立企业服务专区,提升为企服务水平。率先在全区建设集“企业商务服务”“企业需求接处”“惠企政策兑现”等功能于一体的“企业之家”,实现从“多头分散”向“一站集成”转变。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将企业开办注销专区、个转企服务专区、工程建设项目专区进行整合,设立“企业之家-企业服务专区”,切实提升为企服务水平。截至2024年底,共计为211个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提供服务360余次,接受企业、群众业务咨询4000余人(次),实现即时受理、专员跟踪、部门联合、一次办好。
赤峰市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202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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